打击残疾人犯罪,有拳头还要有怀抱

2015年11月20日 08:50   来源:燕赵晚报   郭元鹏

  记者11月18日从广州常平镇公安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局近日打掉一个残疾人涉恶团伙,抓获该团伙11名成员,目前这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该团伙以朱某星为首,成员均是残疾人,他们成立了一个名为“残疾人互助会”的组织,通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以及起哄闹事帮人摆平事情等方式牟取利益。(11月19日《广州日报》)

  纵观这起涉及残疾人犯罪的案件,他们基本上是一批游手好闲的人,实施犯罪的手段都属于暴力性质的,不是敲诈勒索,就是寻衅滋事。而且,还有着更为让人难以接受的举动:为了对抗监管,他们甚至到政府机关占领办公室,在办公室里拉屎撒尿。对于这些涉及犯罪的残疾人,需要的是依法查处。

  较之普通人犯罪,残疾人犯罪似乎更为可怕。他们已经习惯了“破罐子破摔”,甚至有的时候并不畏惧有关部门执法。于是在社会上人们有了一种潜在的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成群结队的残疾人,总是绕道而行,不愿意与这些人接触。群体的分割使这些残疾人具有了“标签化”呈现,而越是有了“标签化”,越是容易形成群体之间的隔阂,导致残疾人犯罪行为愈演愈烈。

  眼下,涉及残疾人的犯罪案件多发,严重危害了社会安全。法治社会,所有群体行为都应该置于法律约束之下,谁都不能成为法律面前的特殊人。法律面前没有官员和百姓,也没有健康人和残疾人的不同。对于残疾人犯罪,就需要打出一记硬邦邦的拳头,直击要害,击破残疾人犯罪的圈子。有人认为,对于残疾人犯罪,应该坚持从轻处罚标准,毕竟他们是一个特殊群体。笔者并不赞同这种说法,所有的法外开恩都是对不法行为的纵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适合于每一个公民。

  惩治残疾人犯罪需要铁的拳头。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有畏惧感。但是,残疾人毕竟也很特殊,虽然不应法外开恩,但是只有拳头的打击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张开温暖的怀抱。这就是对残疾人的关爱。对于政府来说,需要打造一个可以让残疾人自食其力,可以得到救助的社会大环境,确保他们能依靠自身实际实现就业;对于不能自食其力就业的,应该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必要的救助。很多残疾人之所以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何尝不是因为社会抛弃了他们?

  而对于市民来说,也需要释放善意,不要歧视他们,不要看到残疾人就躲着走。残疾人不应该是一个群体,而应该融入我们的群体。我们多些关怀就能让他们感到温暖,拔掉他们心头的寒冷刀子。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