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即到2017年,我国将初步建立医养结合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体系和养老体系是割裂的,卫生系统管医疗,民政系统管养老,造成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功能单一,“养老的不治病、治病的不养老”。医养脱节的传统养老模式,让患病老年人不得不在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奔波,费时费力费神。推广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让“养”和“医”无缝对接,无疑是破解养老难题的一把钥匙,效果值得期待。
通俗地说,医养结合是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医养结合的“养”,体现在生活护理、精神心理和老年文化服务方面;“医”则体现在医疗康复保健、健康检查、疾病诊治、护理服务和大病康复服务等方面。总之,既让老人享受到无缝衔接的养老与医疗服务,又减轻了医院病床压力。
作为一项新鲜事物,医养结合面临的困难还比较多。一方面,缺少资金、不能获得医疗机构身份、不能纳入医保定点单位,是养老机构发展医养结合的“拦路虎”;另一方面,涉及健康养老的民政、卫生、社保3个部门,需要进一步增强部门协作能力。同时,推进医养结合,仅依靠市场力量是不够的,迫切需要将其机制化、系统化。医养结合必须照顾到绝大部分群体,必须兼具便利性与经济性。
为了让更多老人享受到周到、专业的医疗养老服务,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和法律规范,充分提供保障,做到“养者能医”。比如,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实施卫生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等政策,即由卫生部门给予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医疗资质,由民政部门确认其非营利性并纳入医保;出台评估制度、管理办法、收费指导意见等;建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市场化机制,鼓励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义工组织等介入。更为重要的是,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是一种专业化的特殊服务,必须重视并筹划开展多层次的养老护理教育,做好专业人才的培训和储备。(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廖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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