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养老机构激励政策应具体化

2015年07月20日 07:45   来源:红网   郑渝川

  日前,中国老龄科学研究机构发布我国首个《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其中显示,目前我国有超三成养老机构处于亏损状态,全国养老机构平均空置率达到48%。记者采访湖北武汉市一家民办养老院的经营者获知,养老机构投入成本高、人员培养成本高、审批程序复杂,一般三年才能扭亏实现盈利,但又面临租约到期续签涨价的问题。此外,目前入住养老院的多数老人都是超高龄或失能失智老人,生活难以自理,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很高。(7月19日中国广播网)

  2013年9月中旬,《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出台。《若干意见》提出,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完善投融资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税费优惠政策、补贴支持政策、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

  从目前情况来看,《若干意见》提出的要予以完善的支持社会机构举办养老机构的各项支持政策,税费优惠政策、补贴支持政策的转化落实,仍存在优惠、补贴与养老机构需求对接不畅等问题。

  新的商业和社会服务项目,都需要培育期。但在我国,民办养老机构面临的培育期过长,显得非常突出。这是因为,长期以来,公共养老服务发展水平不高,供给短缺,民政等主管部门此前曾长期放任民办机构发育发展,没有很好的起到规范发展责任。由此造成居民家庭对民办养老机构抱以很深的不信任,宁可漫无期限的等待公办养老机构的床位,也绝不选择民办。

  看到养老服务短缺所带来的巨大市场机会,并受到国家政策激励,很多社会资本选择进入,却受困于该行业过去的“恶名”。这种情况下,国家主管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大、具体化、丰富激励政策,以需求导向改善激励政策。就拿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报道中提供的受访案例来看,《若干意见》提出的土地供应政策落实情况并不理想,相关地方没有为民办养老机构经营者提供房屋场所租金补贴,也没有积极履行《若干意见》要求协调医疗机构与民办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这些都应得到纠正、改进。

  超三成养老机构亏损,养老机构平均空置率近半,这并不是因为国内的养老服务需求不足,而是现有养老机构的设施设备及人员配备不够理想,影响到有着养老服务需求的居民家庭的信心。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不足,说到底是因为过去以来在大中专院校开设的对口专业较少,相关的养老服务实训基地不足,而在很多地方,到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伺候”老年人还会遭受某种意义上的社会歧视——民办养老机构显然不具备解决这方面困难的能力。

  笔者以为,各级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应当就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政策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尽快出台政策,明确由政府承担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成本的责任,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对现有养老服务机构在职员工的轮训、远程培训、业务指导,与之同时,还应鼓励公办、民办各类养老机构增加引进人才培养的力度并由政府承担相应的培养成本,为初创阶段的民办养老机构聘请合格护理员工提供社会保险费等费用补贴,为长期供职于养老服务行业的各类机构职工发放奖励。

(责任编辑:周姗姗)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