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上插着一面白色的旗子,写着四个大红字“忏悔之旅”。昨日上午,在郑州二七广场,一位身背行囊,骑着自行车的中年男子引起了路人的围观,他的故事让人唏嘘不已。原来,老家在驻马店的王磊,26岁时因在深圳参与一起杀人案,在监狱服刑近17年,今年4月才从唐山出狱。出狱后,他选择一路向南,骑行到广东,寻找受害人家属忏悔。(11月17日《大河报》)
立志忏悔,用自己不堪回首的故事劝大家“要敬畏法律,与人为善。”说明曾经的杀人犯——王磊的服刑改造是成功的。浪子回头金不换,王磊认识到自己铸成的大错,诚心悔改,执意向善,对此我们要肯定鼓励,欢迎并祝愿其尽快融入社会,回归生活,但正如有人担心的,其“忏悔之旅”会带来“揭伤疤”的负面效果,造成“二次伤害”,应该三思而后行。
对王磊来说,其是以千里骑行的方式,展开“忏悔之旅”,向曾经的受害者亲属表示悔意、歉意,也向世人表达自己回归社会、重新做人的决心。但对受害者亲属来说,王磊如此大张旗鼓、高调忏悔,会不会给他们带来巨大压力与刺激呢?他们有没有准备好面对、接受这恍如隔世、突如其来的忏悔,和王磊这位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呢?王磊的到来是会打破他们早已平静的生活,揭开他们深埋心底的伤疤,让他们重归痛苦,或是会“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旧仇未解又添新恨”呢?
可见,王磊的初衷是好的,但考虑有欠周全,只是以一己不成熟的想法就踏上了说走就走的“忏悔之旅”,而完全没有顾及对方可能的内心感受。王磊寻求内心安宁、急于表达忏悔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也要尊重受害者亲属的情感,充分考虑、体察对方的心情与感受,避免给他们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或新的伤害。
一名服刑9年的抢劫犯从监狱中寄出一封忏悔信,通过《温州晚报》寻找17名被害人,希望他们能接受他的忏悔,但最终仅有一名年轻女孩选择原谅他,希望他能重新做人。这就说明,好的想法未必带来好的效果,因为犯罪给他人带来的创伤是巨大的、长久的,不能想当然地、一厢情愿地认为只要拿出真诚的忏悔之心,受害者家属就一定会接受道歉和忏悔。否则,一旦表达忏悔不成,不但不能得偿所愿,还会“揭伤疤”,重酿痛苦,造成“二次伤害”,甚至还会发生新的冲突与纠葛,给双方留下更大的遗憾。
正如“好心也会办坏事”一样,“忏悔之旅”也不能说走就走。事实上,道歉忏悔、洗心革面,可以有很多途径与方式,比如暗中帮助受害者家属,或者努力工作,尽早融入社会,做更多有益社会的事,尽更多的社会责任。但透过“忏悔之旅”,也让我们从新的角度,再次认识思考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问题。刑满释放是回归社会的法律标志,但也是重回社会的起点或临界点,如何鼓励、保护、发挥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回归家庭的急迫心与积极性,帮助他们更快、更好地融入生活,寻找到自身价值与内心安宁,做被社会接纳的合格公民,十分重要。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