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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在系统全面推进

2015年11月10日 10:08   来源:人民日报   徐玉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顺应党心民意,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治标力度空前,取得显著成效。但一些人产生了错觉:当前的反腐倡廉舍“本”抓“标”。实际上,标本兼治是我们党反腐倡廉建设的一贯主张和举措,当前的反腐倡廉建设体现了打“老虎”“苍蝇”和抓建章立制的有机统一。

  不能把治标与治本割裂开来。治标是抓具体现象,治本是抓内在本质。现象与本质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现象是本质的外在表现,是具体的、多样的;本质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特征。没有离开现象的本质,也没有离开本质的现象。当前一些人之所以产生反腐倡廉舍“本”抓“标”的错觉,主要是由于把治标与治本割裂开来了,没有透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他们见反腐败不断揪出大小贪官,就片面地认为这是治“标”而不治“本”。特别是一些人还存在片面认识:查办、惩治只是治标的手段,治本就要改革制度、健全机制。殊不知,如果制度只是挂在墙上,就不能达到反腐倡廉的预期效果。只有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提高制度执行力,强化制度落实,才能使制度建设真正成为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

  反腐倡廉的治本力度在加大。我们党在坚持打“老虎”、拍“苍蝇”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治本之举。比如,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制定并落实八项规定。再如,把党的组织建设和纪律建设推向深入,通过强化执纪监督、查办案件,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又如,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制订或修订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为健全党纪国法、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指南。纵观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以治本保障和巩固治标成效,实现了治标与治本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

  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着眼于不断优化政治生态,中央从治标与治本有机统一上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注重建构关住权力的制度“笼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留“暗门”、不开“天窗”,防止“破窗效应”;注重加强反腐法治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法治体系;针对法律体系的薄弱环节,弥补反腐败法制网的漏洞,形成全面规制与重点防控并举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有效机制;完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惩戒机制,提高腐败成本,有效遏制腐败易发多发态势。同时应看到,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才能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局面。

  (作者为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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