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00万房产”警惕臆断性联想

2015年10月29日 10:57   来源:光明网   斯涵涵

  10月27日,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公布了一批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现任处长秦某某,拟任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就在前一天,泰州当地论坛上出现了一则网帖,文中曝出秦某某名下房产价值超过2000万,引来网友们围观和吐槽。对此,秦某某回应称,他的父亲是一名地产商人,名下房产都是父母赠予的,自己敢这么公开就可以调查。(10月28日《现代快报》)

  面对价值超过2000万的4处房产,网友们火力全开,“这么多钱买房子,不简单,我们这些人奋斗一辈子买一套房就了不得了!”“这些领导也很聪明哎,房子的来源全是父母赠予”,从一开始就设定了“不对”“不良”的基调。

  秦某某表示,“如果对家产有疑问可以调查,我敢这么公开就可以查。”这话不无道理。首先,他的父亲在姜堰搞地产开发,父亲将自己家开发的房子赠予儿子,是很正常的事情。同事都知道秦某某家庭条件很好,对于公布的财产没感到奇怪,说明这是明摆着的事情,没法藏着掖着。相反,如果为了证明自己“清廉”,故意隐瞒不报,第一违背了任前公示的基本要求,第二违反了实事求是的精神,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可谓得不偿失。

  其实,人们对于此事最大的不忿在于他的父亲是房地产商,而秦某某现任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处长,如此有关联的职务,使得民众自然而然地展开“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的联想,然而,反腐倡廉早已在各地各个层面全面展开,在没有该房地产公司与该官员违规违法证据的基础上,网友们着实不能主观臆断。

  无论中外财富榜单,中国的房地产商一直名列前茅,又因为房价的不断上涨,在很多人心目中,房地产俨然成为“贪婪、暴利”的代名词,但实际上房地产业也为中国经济腾飞作出了贡献,一些人也由此积累了不菲财富,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我们要理性看待财富的“前因后果”等一系列现实问题,摒弃“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固化思维,若不分青红皂白,一看到房地产商就斥为“不义之财”,一看到官员就扣上贪官的帽子,实则是“仇富”“仇官”的观念作祟。

  党员干部任前公示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一种干部管理制度。大家可以查询、讨论和质疑,但应该言之有据,有章可循,不枉不纵,不偏不倚,方能形成冷静客观公正的社会氛围。而情绪性地怀疑一切否定一切,动辄“板砖横飞”, 口水四溅,让公共舆论流于非理性与凭空想象,不是公民社会、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斯涵涵)

 

(责任编辑:年巍)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