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自主定价也应有引导和干预

2015年09月23日 07:27   来源:红网   卞广春

  广东从8月15日起全面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费,经营者可自主定价,政府不再行政干预。然而,这个旨在为停车服务管理提供公开、公平市场环境的政策,却率先在车位尤为紧缺的小区中引发了“提价风波”。广州市发改委近日叫停未按规定程序的调价行为,相关实施细则也正在制定中。(9月21日《南方日报》)

  广州市发改委叫停未按规定程序的调价行为,反映了放开小区停车费后的乱象,到了不出手不行的地步。放开停车费,本是想获得一份管理上的轻松,一放则乱反而成了小区停车费管理松不了,干预脱不得身的尴尬。这不小区物业部门有意形成的,是城市机动车数量越来越多,停车难题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小区停车位处于一种资源紧缺而又开发不易的状态下。停车位资源紧缺的背景下,停车费自主定价对掌握这些资源的人来说是一种利好,而需求停车位的车主却成了受害者。

  一贯以来,小区停车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即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等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收费价格。其好处是,经营者有合理的利润,车主无须担心价格大起大落;其弊端是,由于利润空间较小,抑制了停车位的开发和投入,经营者的停车服务水平难以得到提升,车主在停车位较少、停车管理混乱的状态下得过且过,享受不到良好的服务,只能被较差的停车秩序所无奈和困扰。

  全面放开停车费收费价格,属于迫不得已。广州老城区楼盘业主自有车数量与楼盘车位数量比例普遍达到4∶1,有的甚至是5∶1;“广州市民停车消费现状调查”结果显示,近八成半的车主表示自己所居住的小区及周边停车位紧张。截至今年1月,广州中小汽车总量约187万辆,全市登记在册的经营性停车场停车泊位共66万个,中小汽车数量与经营性停车泊位相比是1∶0.36。由于每年上牌分段限定12万辆,每年能否增加12万个停车位也是个问题。车位紧张,停车场投入建设难,收回成本周期长,都是停车费放开后价格上扬的原因。

  我们知道,市场调节价是由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自主制定的价格,前提是要有竞争的氛围。但目前,小区停车位没有增加,停车位也不是新建的,停车费涨价没有竞争可言,喊冤叫屈的只能是有车业主。换言之,在尚未形成市场竞争氛围的前提下,市场调节价的产生有条件成熟不够的因素,眼前也起不到激励停车场、停车位建设的作用。如果是小区新建的停车位,或者是新建停车场,适用新的停车费收费标准,人们更容易接受。停车位市场供求关系不改变,政府职能部门对停车收费价格一放了之,形成了争议纠纷不断的现象。

  即使是市场调节的停车费价格,政府方面也应对市场调节价进行适当的引导和干预,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具体做法是,可以增加激励停车场建设和投入的举措,使停车场收费逐渐呈现竞争的业态;对新建停车场、停车位适用新的价格办法,老停车场停车位沿用老的价格管理措施;因为小区停车位的服务对象明确,小区环境影响到所有业主,业主就不能在小区出台停车位价格时丧失话语权。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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