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付业兴
9月7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一种少见的方式,向蒙冤者表达歉意。该院在亳州市委机关报《亳州晚报》上刊登一则公告,为“亳州兴邦公司集资诈骗案”中原判有罪的邱超等19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向他们赔礼道歉。(9月8日澎湃新闻网)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向来强势的法院向蒙冤者登报道歉,既体现了对“国之重器”的敬畏,也彰显了“准绳”上的温情,应该给予肯定。在道歉之余,法院更应该汲取教训,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有道是:冤假错案间或有,往往都是三缄口。安徽高院不怕丑,登报致歉高高手。另有诗为证:冤假错案何其多,登报道歉初闻说。勇于认错显诚意,赔偿还需严问责。
文/风雨同舟 诗/落雪怎无痕、襄阳骏 题/拂晓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