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灼心》意外的结局“值回票价”

2015年09月09日 07:31   来源:新民晚报   孙佳音

  沉底七年的水库灭门凶案,三个懵懂青年因一念之差,成为背负罪孽的亡命人。因为害怕没有明天,三人不娶妻、不交友、做好事不留名,偏居一隅合力抚养一个叫“尾巴”的女孩,直到一个警长的出现……结局之前,电影《烈日灼心》基本延续了原著小说的故事、主题,以及凛冽而坚实的气味。

  只是最后五分钟,第四人的忽然出现和案情重述,一下子洗脱了邓超们的谋杀罪行。也因此,由衷的悔过、愧疚、负罪感和救赎努力,都似乎丢了根基。人性里的仁爱和慈悲,没有欲望和冲动的对峙,反而失却了光彩。

  不过,我还是觉得值回票价。

  这倒不是因为上海电影节给了他们四樽金爵奖奖杯。虽然邓超和段奕宏的警匪对峙的确精彩,尤其在去金元岛的车里,两人第一次谈及七年前的这桩旧案,视线几次交错,目光的试探、退避、攻击和转移,起落精准,令人回味;尽管“注射死刑”段落,镜头和表演都很饱满,所有对于生死的复杂况味,几乎要从邓超绝望的眼神和抽搐的身体里溢出。

  值回票价,是因为戏里一段并不太被关注的表演。长长的台词我几乎记全了,段奕宏跟邓超说:“我很喜欢法律,我认为法律是人类发明过的最好的东西。你知道什么是人吗?在我眼里,人是神性和动物性的总和。就是它有你想象不到的好,更有你想象不到的恶,没有对错,这就是人。所以说,法律特别可爱,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儿,就限制你不能恶到没边儿。它清楚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点脏事儿,想想可以,但做出来不行。”在黑暗里,真想为这自如的表演和到位的诠释喝彩,记得他还说:“法律更像是人性的低保,是一种强制性的修养。它不像宗教要求你眼高手低,就踏踏实实地告诉你,至少应该是什么样儿。又讲人情,又残酷无情。”

  值回票价,或许正因为那个不够可爱的结局。罪不至死者被送上了死刑台,并且遵照的就是犯罪者最初的意愿。原来,法律仍存在盲区,以及被人操纵的可能,连智勇双全的人民警察也会犯下无法挽回的错误。有时候,承认法律的不完美,更值得掌声。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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