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事故:要彻查原因 惩前毖后

2015年08月19日 07:17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评论员

  按照中国传统习俗,8月18日为天津港爆炸事故遇难者“头七”祭奠日。天津港内,人们点燃蜡烛、敬献鲜花;天津港外,成千上万的人默默遥望、深深哀悼。

  事故发生七天,悼念在进行,救援在持续,调查在深入。习近平总书记3天中做出了两次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16日赶赴爆炸事故现场,部署下一步救援救治、善后处置和安全生产工作。他在现场强调:“要彻查事故原因,依法严格追责、严厉问责、严肃查处,对涉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法违规的,要一究到底,坚决处理,决不姑息。”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给公众带来震撼,造成了惨重伤亡、波及了诸多领域。如果这起重大事故是肇祸公司违规存储危险品直接导致的,那么就很可能存在审批、监管等诸多流程的失责、失察。弄清楚具体肇因,给遇难者以告慰,才能“惩前”;完整还原事实真相,一环一环审视安全生产、安全监管的链条,才能“毖后”。

  我们期待,事故调查组工作的展开,能够以此次调查为抓手,发现更多潜在的“危险企业”,严查制度疏松、监管不力、违规操作的安全隐患,封堵管理漏洞,落实安全条例,重树行业标准,切实地处置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

  我们也期待,能够从瑞海国际这个典型案例开始,逐个审视由安评、环评、资质审批、日常监管组成的安全链条,堵塞寻租的出口,严查可能存在的渎职行为,从大环境上减少危险企业存在的土壤,真正为安全事故设置出制度的警戒线和防火墙,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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