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文科头名花落榆林华栋中学,令人意外的是,华栋中学表现得异常低调,老师谈及榆林文科第一名邢程远都讳莫如深。据其他学生透露,三年读书期间从未见过邢程远,突然间她就成了榆林文科头名,让人十分不解。而网帖更是直指这名“高考状元”是“高考移民”。记者调查发现,邢程远2009年以投亲名义将户口从山东鄄城迁至榆林,落在华栋中学校长李锦成名下,李锦成为其“舅父”。但双方并无任何亲属关系。(7月8日《华商报》)
当地教育部门通报,邢程远原籍山东鄄城,但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并参加了陕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其在榆阳区参加高考符合政策,不属于高考移民。这种回应让不少人无法接受,于是大家将矛头转向为质疑当地户籍准入机制不健全,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徇私舞弊嫌疑。
这些质疑,当然需要有关方面进一步澄清并回应,但在笔者看来,这些质疑并没戳中问题的要害。一味强调严格户籍准入或者其他限定条件,反而有地方保护主义的色彩,在各地普遍推行对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给予平等受教育权利的背景下,显得不合时宜。事实上,去年云南一考生就曾因父母社保缴纳年限不足吃了亏。尽管她从初二开始就在当地读书,而且高考成绩比“一本”录取分数线高出70多分,却因不符合当地高招政策只能报“三本”,留下了遗憾。
所以判断是否高考移民,着眼点应该放在考生实际就读情况上。比如,一个考生尽管原籍不是A地的,但如果其打小就在当地读书,那么其取得的成绩也应该被视作A地的教育成果,在高考录取上不应受歧视。反之,则需要谨慎对待。报道里,华栋中学校长介绍这位文科头名,高中三年在西安某中学,并没有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所以考了高分才遮遮掩掩。这种解释规避了跨省高考可能存在的猜疑,却违反了2013年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籍随人走”的规定,形成“空学籍”,涉嫌违法。
是不知法,还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人们都有理由怀疑。要知道,山东的基础教育质量在全国是出了名的,而且山东高考录取分数线历来比陕西高得多。邢程远的分数在陕西榆林是头名,到了山东或许就泯然众人矣。如果这种空挂学籍的质疑被坐实,其产生的负面影响可能比一个“文科头名”大。今年5月,内蒙古就因空挂学籍、户籍清退了1456名高考移民,多数是河北考生。如果让这批问题考生参加高考的话,想想今年,文科一本控制分数线内蒙古为487分,河北为548分,61分的分差意味着什么,自不待言。
我们讨论高考移民,并非是对个案处置施压,而更应该是对相关制度进行反思。陕西高考政策对学籍和户籍均有规定,却忽视了对实际就读年限的限制,这给一些人钻制度空子留下了空间,需要改进。而规范高考移民则指向问题的两面,既要对空挂学籍和替考者说不,同时也要避免严查高考移民产生的误伤。这其中要把握的度应该是,让在一地接受教育的考生能在当地参加高考,或许具体标准上有所差异,但都不应另生枝节。在此基础上,才能扎紧制度的篱笆,实现教育公平。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