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我国南方地区进入雨季,不少城市内涝严重,频现“海景”,不少公共设施出现隐患,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事实上,造成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城建理念存在误区,一些地方在城市发展中重形象轻功能、重框架轻细节、重短期轻长效,对事关城市安全乃至宜人宜居的“里子”工程关注度不高。比如,前期规划不科学,地下管网建设缺乏系统性协调。比如,日常防范不充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设施日常管理不够。要想排除城市公共设施的安全隐患,必须针对上述“病因”开出“药方”。
首先,完善和优化城市规划。城市建设要有“一管百年”的理念。城市建设者要具有前瞻性,强化减灾防灾意识,优化、细化、深化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使城市发展更有序、更便民、更安全。
其次,要加强城市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建立“条、块、点”相结合、全覆盖的应急管理网络,对突发事件超前预测,对危险源头严密掌控,不妨建立城市安全管理常设机构,抓好各职能部门的有机衔接,提高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
此外,还应严格实行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终身负责制。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应严格实行终身负责制,强化源头管控,规范监管行为。(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杨明生)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