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一网友微博质疑陕西榆林市神木县警车私用。想不到榆林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却“神回复”:“家里人又违法了吧?找公安的茬。”此言论迅速引起争议。此后榆林市公安局删掉该条微博,并致歉称将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希望得到大家谅解”。(6月27日《银川晚报》)
@苑广阔:网友通过微博质疑当地警方公车私用,这是在行使自己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作为被质疑的警方,不去对网友质疑的问题进行解释,进行说明,反而花费大量的言辞反过来质疑网友是在传播负能量,最后甚至怀疑这是当事网友家里有人违法了,所以“找公安的茬”。
先不说警方微博这样的“神回复”,其逻辑上的颠倒混乱,仅仅是面对社会监督的这种态度,也让人无法容忍。为什么警方会把网友的监督当成是一种“负能量”?其背后实际上就是在拒绝监督。为什么面对网友公车私用的质疑不解释,反而倒打一耙怀疑网友家里有人犯事?无非就是想给当事网友施加心理上的压力,作为对监督行为的一种“报复”。因此,对于类似新闻中这种以言语讽刺、打击监督者的做法,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从根本上对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进行反思,吸取教训。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