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共同决策”? 不一定“遥不可及”

2015年06月26日 07:41   来源:工人日报   □冯海宁

  日前,数十位名医及患者出席“首届医患共同决策论坛”。钟南山说:“平常我们讲医学人文,讲得比较多的是医德和医生对病人的态度,但医学人文精神更深的内涵还应包含技术层面的沟通,这就是医患共同决策。”(见6月24日《中国青年报》)

  这个由民间人士自发组织的小型论坛,主要是探讨解决我国医疗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医患关系。

  最近几年,虽然有关部门以多种举措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重建医患之间信任,比如,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医疗损伤,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完善医疗纠纷调解处理机制等。尽管这些措施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但从相关事件频发来看,还是没有找到更有效的解决办法。

  笔者认为,推行“医患共同决策”是改善医患关系的一剂良药,因为“医患共同决策”实质上是一种民主决策,当患者及患者家属参与医疗决策,其知情权、话语权受到尊重,应该不会再对医生有意见,更不可能去伤害医生。而且,由于患者参与决策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医生的压力和责任,应该也会得到医生的认可和支持。

  进一步来说,“医患共同决策”不仅有利于重塑医德、重塑医学伦理,而且还能向患者及其家属普及相关医疗知识,共同去战胜病魔,因为“医患共同决策”中就包含技术层面的沟通。

  然而,多年来国内医学界似乎不够重视“医患共同决策”。笔者注意到,2010年,来自18个国家的56名专家就曾在萨尔斯堡宣言,号召医患共同决策。但到今天,在国内,不管是政策层面还是学术层面,仍没有重视研究这个命题,当然,也没有纳入到医改方案。

  可能有的人会认为,推行“医患共同决策”不符合当前国情,理由是大医院聚集了太多专家、设备和病床,患者也喜欢到大医院“一站式”解决问题,所以,“排队三小时看病三分钟”、“一上午看60个号”现象难除,再加上一般患者缺乏医学知识,“医患共同决策”难推行。

  但在笔者看来,“医患共同决策”恰恰适合我国国情,因为恶性事件频发不断在伤害医患关系——患者对医生不够信任,医生防备心理也越来越重,推行“医患共同决策”有望拯救裂痕越来越大的医患关系。推行“医患共同决策”需要社会各界形成共识,首先需要医生做出改变,其次需要患者了解相关医学知识参与决策,而让医患及社会各界凝聚共识的关键是,把“医患共同决策”纳入医改方案,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去推行。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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