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检没错 错在“只收费不担责”

2015年05月04日 10:58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张枫逸

  呼吁取消车检,固然是对时下车检乱象的用脚投票,但确是一种因噎废食。当下,车检改革的当务之急是厘清权责,建立责任倒查制度

  排队领号、填表审查、上线检测、交钱走人……这是每个车主每年都绕不过去的一个耗时耗钱的痛苦“仪式”。流于形式、巧立名目乱收费、形成庞大地下灰色利益链,社会各界从未停止对当前机动车年检制度的质疑。据专家测算,我国平均每年7000多万辆次车辆年检,每次车辆检验需要100-200元,全国在车辆检测上要花费100多亿元。(据新华社报道)

  机动车年检相当于是做一次“体检”,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问题,以便防患于未然。不过,初衷良好的车检制度,在现实中却变了味。在一些地方,车检检测线之外存在一条庞大的灰色利益链,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黑中介”“车托”之类的“寄生”者勾结检验部门部分工作人员的问题,更是屡见不鲜。检验不严格,花钱就能过;有的“黄牛”更是瞅准生财之道,办起“代检”业务。

  基于此,近年来关于取消车检制度的呼声日渐高涨。呼吁取消车检,固然是对时下车检乱象的“用脚投票”,但这的确是一种因噎废食。目前,我国三年驾龄以下的驾驶人占到全部驾驶人总数的将近四成,相对年轻的汽车驾驶人结构,自身并不足以承担汽车安全的识别、消除。同时,营运载客、载货车辆由于使用频繁,疏于养护,容易造成部件磨损、失灵,埋下安全隐患。此外,私自安装尾翼,变更轮胎规格等非法改装行为,很可能破坏行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如果贸然取消车检,将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相关问题。

  一言蔽之,车检制度本身并没有错,问题就出在管理上。年耗资数百亿元的检验之所以流于形式,沦为牟利手段,根源就在于车检机构只负责收费,并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公安部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中,有6790起是由于机动车安全性能不合格导致的,共造成一万多人伤亡。数字触目惊心的背后,似乎并没有哪个地方和部门去查一查这些问题车辆是如何顺利通过车检的,也没有哪家检验机构因此被追究责任。“只收费,不担责”的结果,就是检验机构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地把车检当成“摇钱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收钱放行,大开绿灯。

  去年5月,公安部与质检总局联合推出机动车检验改革新规,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放宽检测时限,放开检测资质,固然能减轻车主负担,节省时间和费用,但这些措施只是小修小补,并未触及车检问题的实质。当下,车检改革的当务之急是厘清权责,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在每一起交通事故中,如果查出系车检不规范导致问题车辆上路,则依法追究车检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包括罚款、取消检验资质、追究刑事责任等。汽车年检就是为了确保车辆安全,如果个别人员为了一己私利而无视检验责任,纵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就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理应追究刑责。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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