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河北6家污水处理厂因在27天内被发现两次超标排污,被开出总额2047.57万元的罚款。这是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河北省环保部门首次开出“按日计罚”的罚单。
“按日计罚”虽然在各地屡有出现,但金额都不大,一度让人产生质疑,“按日计罚”会不会沦为一种新的形式主义?此次河北省首次实行便开出天价罚单,积极意义不言而喻。
一方面,说明新《环保法》是“有牙”的老虎,企业若是排污不达标,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另一方面,“按日计罚”上不封顶的做法,对污染企业而言,具有很强震慑力,促使其要在罚款与排污之间好好算算经济账。
同时,这也说明,若要好的法律不成一纸空文,关键在于执行与落实。周密的调查取证、严格的依法处置、罚单的认真落实,都需要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不断提高执行力与行政效能。除了严厉的经济处罚之外,把违法排污企业纳入“黑名单”、强化刑事追究力度等,都应纳入考虑,这样,才能使新《环保法》真正成为悬在违法企业头上的利剑,促使企业不敢触碰法律高压线。(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龙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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