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要在节能减排攻坚战中做表率

2015年03月25日 09:48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张世良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这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改善人民生活,具有重大意义。在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中,各级党政机关既要依法制定和实施好相关政策法规,又要带头执行和落实好相关政策法规,做好表率,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近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各级党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把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定为党政机关自身建设的约束指标,把节能减排、低碳环保作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一些党政机关对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对节约型机关建设重视不够,还存在思想认识不深入、基础工作不扎实、政策措施不落实、监督检查不给力、激励约束缺动力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政策机制不完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总体偏低,节约型机关建设进展缓慢。

  虽然当前我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面临巨大挑战,但也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全民节能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各方面对节能减排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这些都为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创造了有利条件。

  各级党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充分认识推进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机遇意识。要认真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规政策,坚持优化用能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节能管理,构建政府主导、市场驱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此外,还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减少污染物排放。

  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关乎发展与民生。要推动能源消费、供给、技术革命,建立健全能源管理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把节能减排贯穿于党政机关建设全过程。要改进能源资源管理方式方法,推进节能减排改造,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设施设备。要提高水、电、汽、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办公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抑制不合理能源资源消费,控制能源资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要推进环境治理,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推动区域联防联控,推动燃煤超低排放改造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促进党政机关煤炭消费零增长。要推广新能源汽车,提高油品标准和质量,采用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治理机动车尾气。

  节能减排,人人有责。环境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个过程,需从现在做起,长期坚持。一个人一时难以改变自己所处的自然环境,但时时刻刻都可以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尽好节能减排、治理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在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节能减排、环境治理贵在行动、成在坚持。各级党政机关务必抓紧抓实、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既要加快实施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打好攻坚战,又要加快完善法制体系和体制机制,坚持持久战,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蓝天常在、绿水长流、永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作者系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司长)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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