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上,财政预算照例成为焦点之一。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在两会上,对政府年底突击花钱这个问题解释称,本着对纳税人负责的态度,财政预算必须执行完毕,引起了社会热议。而政府预算案“收获”了304票的反对票,则表明代表委员对政府预算案的态度越来越审慎,对政府的“钱袋子”越来越较真。
政府预算,是经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它规定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数量、财政支出的各项用途和数量,反映着整个国家政策、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预算不是法律,但具有法律效力。近年来,随着“三公”经费公开的不断推进,有关财政预算的话题越来越受到关注,政府部门在收钱和花钱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受到重视,比如预算编制过粗、部分收入没有纳入预算、年底突击花钱等。这些都说明人大对预算的监督还有待加强。
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这是预算法出台20年来的首次修改。此次预算法修改,核心即是进一步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策权和监督权,制约政府权力。
新预算法修改草案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这样一来,预算将实现全口径管理,强化监督制约,地方政府发一个红头文件就能收费的局面将会得到改观,“小金库”存在的空间也被大大压缩,有利于遏制贪污腐化。
取消预算外收入,也有利于政府官员转变观念。过去很多官员认为,财政收入收上来的钱,就是政府的钱、公家的钱,“不拿白不拿”。现在,政府所有收入都纳入预算管理并接受监督,就会让大家意识到,这每一分每一厘都是纳税人的钱。另外,从实践来看,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政府预算外资金的规模不断缩小,规范性程度也不断提高。在这种背景下,取消预算外收入,实现预算的完整性,是切实可行的。
公开是监督的前提。预算公开,有利于保障民众对财政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预算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预算公开既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人大对预算的监督,就要提高预算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预算公开,既涉及对立法机关的公开,也涉及面向全社会的公开。新预算法对此作了许多新的制度设计,同时体现政府部门的自我监督、人大监督、民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构建对政府预算活动的多维监督机制。这一点在此次两会的政府预算案中,也得到了明显的体现。
当前,多年积淀下来的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个人利益,使得对政府花钱的改革仍然面临很大的阻力。因此,必须大力实施科学预算编制,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彻底杜绝“突击花钱”这一乱象,真正给纳税人一个交代。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