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驻省机构当防形式主义

2015年03月18日 07:17   来源:红网   钟烁明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意见特别强调,12月1日前上报清理规范情况。(3月17日人民网)

  不容置疑,较长一个时期以来,市县驻外机构在政务联络、招商引资、信息调研、接待服务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助推了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交通条件逐步改善,简政放权不断推进,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职能已不适应当前形势要求。特别是一段时期以来,一些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公务接待不规范,铺张浪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中央发文清理、规范,无疑是一个应时之举,深得民心。

  然而,要真正把中央的部署落到实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来地方驻省机构的存在由来已久,地方官员早已习惯于有驻省机构带来的诸多便利,要撤销无疑是“自毁”方便之门,改革的阵痛势必会产生抵触情绪;二来地方政府有没有驻省机构,有多少驻省机构,对公众而言,知之甚少甚至于一无所知,就算是清理,难有群众和社会的有效监督,缺少监督的清理很容易被“忽悠”而流于形式,陷入“换汤不换药”的怪圈。

  因此,要把清理工作做好、做实,得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各地要公开驻省机构明细,并广泛宣传中央的安排部署,接受群众监督,避免清理工作自说自话、难有突破;二是审计、财政、纪检等职能部门要配套跟进,对驻省机构的人员、经费实行跟踪监督,杜绝驻省机构由明转暗、躲猫猫;三要强化目标管理和问责。把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驻省机构撤销工作,列入各级的工作目标,严厉督查,严格问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人和事。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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