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之一代表缺席:到会率与使命感

2015年03月10日 08:05   来源:钱江晚报   本报首席评论员 戎国强

  据京华时报报道,3月8日上午9点多,河北团第二组小组讨论会开始时,约有三分之一的代表没有来参加会议。会议中途,又有代表陆续退场,剩下的代表仅有一半多一点。

  读了这篇报道,想到一个问题:究竟什么叫“代表”?“代表”,当动词用,即“代为表达”;作为名词,是“受委托代替个人﹑集体﹑组织办事或表达意见的人。”

  超过三分之一的代表缺席小组讨论,显然是无法履行好“代为表达”的职能了。但是,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三分之一代表缺席小组讨论这么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

  “代为表达”,首先要有可表达的内容。当天小组讨论的主题是扶贫。人大代表、河北省委副书记赵勇说,河北的扶贫压力很大,还有52个贫困县共7963个贫困村,在首都周边还有一条包括9个贫困县的贫困带,河北将在五年内让贫困群众全面实现小康。难道这些代表对本省的扶贫工作就没有什么话要说?扶贫工作主要集中在农村,农民的疾苦,农业的困难,农村的发展,跟这些代表没有关系?或者他们此前就没有关心过“三农”问题?

  人大代表履职,比较高的境界是“使命感”,最起码的,也要交代得过去。向谁“交代”呢?向人民交代。三分之一的代表缺席,赵勇看不过去了,他说,“想当人大代表的时候是什么劲头啊!不能当上了就不负责任啊。”这样说来,这些代表当初是非常积极、主动地想要当这个代表的。当上人民代表,意味着对人民作出了承诺;当他们踏上赴京的路途时候,就是跟河北人民说:我们会认真履职的。

  早些年,有人提出一个观点: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不应该被视为一种荣誉;而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这个观点,大体上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是否可以完全否定“代表”、“委员”称号里面的荣誉成分?一般来说,人民代表、政协委员首先应该是合格的公民,然后是各自所从事的职业或领域里的佼佼者,一个人获得这样评价,自然会有荣誉感,没有一点荣誉感似乎不正常;只是不该停留在荣誉感这个层面,荣誉感应该升华到使命感,具有公共服务意识,把推动社会发展、国家进步作为自己的使命。“想当人大代表的时候是什么劲头”,而且也确实当上了,至少,选上的时候是相信他们有这个使命感的。但是,这次小组讨论,意味着这一部分代表和河北人民之间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在这段时间里被放弃了。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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