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话题又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热点之一。不少代表委员提出建议,应该将元宵节、重阳节、国家宪法日设立为法定假日。(3月4日中国新闻网)
事实上,每年两会节假日话题都很热。根据媒体报道,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张礼慧建议,元宵节和重阳节应列为国家法定假日,“这样能更好弘扬中华民族的民俗文化,丰富我们的精神文明和人文情怀,也是彰显国民经济发展、百姓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和让全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一种重要方式。”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奉化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也建议,把重阳节设立为法定假日,放假一天,引导年轻人“常回家看看”。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刘昕建议,将每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设立为法定假日。他表示,将国家宪法日通过一种文化仪式进行渲染和体现,更容易起到产生共鸣的效果。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奉化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也建议,把重阳节设立为法定假日,放假一天,引导年轻人“常回家看看”。
在假日问题上,这多年、这么多人迷恋放不放假,纠缠于该不该设定为法定假日,我觉得这个现象很奇怪:中国人费这样的脑筋有这个必要吗?在我看来,首先,动不动就建议将某个假日列为法定假期,是一个技术含量比较低的提案建议。虽然老百姓有假日的需求,但是假日并不能给老百姓带来直接的经济收入。因此,放不放假应该与改善民生没有太多的关系。其次,假日与形成什么样的社会风气不能划等号。实际上,我们当下的节日,多流于购物、旅游、走亲逛友之中,因而放假与传统文化的传承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相反,过多过滥的法定假日,不但不能凸显假日的重要性,而且会弱化、淡化节假日的法定概念。如果说将元宵节、重阳节、国家宪法日列为法定假日就会形成尊老、敬老、孝老的社会氛围,公民的法治观念就会增强了,那岂不是把问题看得太简单了。
当前,中国现行法定节假日有11天,分别是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从法定假日总量上看,已经不能算少了。此外,我们还有名目繁多的假日,如果都一股脑朝法定假日上靠,那法定的意义就要大打折扣。最重要的是,说到底,放假只是一个形式而已,虽然上述建议并非毫无意义,但是毕竟放不放假、设不设法定假日均不是多大的事,似乎不必年年提案年年建议。尽管民众对假日有着某种期盼,但是试图通过增加法定假日来提升民生幸福感,不如考虑考虑如何增加老百姓的收入更为迫切。节日最重要的功能在于不忘却的纪念,实现节日的初衷,更重要的是通过一系列的文化仪式活动进行渲染,而不是法定节日与否。因此,中国人还是不要在放不放假上大伤脑筋,要把智慧使在“全面建成小康生活”上。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