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国务院正式确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要缴纳养老保险。几日后,有媒体报道称,此轮加薪幅度普遍逾六成,最高幅度有一倍。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公务员涨工资幅度为六成是一个误解,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本身需要改革,有不完善的地方,包括结构和增长机制的问题。(1月20日《新京报》)
按理来说,好事成双是值得高兴的。但对于双双而至的养老金并轨和公务员加薪,却没有带来喜上加喜的收效,反而引发了社会热议。虽然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说的“误解”,是指有媒体报道“公务员涨工资幅度为六成”,但实际上不少人对公务员加薪的质疑,并非“六成”那么具体,而是由此认为养老金并轨仅仅是一种形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若说这种说法过激,倒也并不见得。因为,养老金并轨有关十八大提出的:“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在原来的“双轨制”下,公务员不但不缴纳养老金,而且以更高的替代率,获得比缴纳养老金的普通职工高的多的退休金。养老金并轨的意义,首先应该体现在取消这种特权的效果上。如此,结果就可想而知了,“并轨”后公务员的实际收入必然减少。
在人们觉得改革总算动了既得利益“奶酪”的时候,“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本身需要改革”的问题接踵而至。而在各种显得迫不及待的表述中,给人的印象是,公务员因为交了养老金,收入减少了,所以必须及时加薪。而且,反复强调的“让绝大多数人缴费之后收入不降低,还可以略有增加”,更让公众产生特权阶层的既得利益动不得的“错觉”。因为,“并轨”的要义是体现平等,而加薪的表象又恢复了原来的不平等。
当然,只要程序合法,权力可以我行我素。但是,社会呼吁了多年的养老金并轨,是一种缩小差距、体现平等的诉求,可以说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而即使合情合理的给公务员加薪,在此刻不失时机地也来“搭车”,造成的“误解”是不可避免的。在下岗工人没有收入也要交养老金的实情下,公务员就算收入不高,就熬不过这一阵子?一定要在“交”与“补”之间不留断档,毫发无损?
这看上去有点像操作上的不妥,其实还是特权阶层没有把百姓放在眼里的表现。“并轨”体现的公平,含有促进社会和谐的意义,也是对民情的安抚。而紧随其后的“依法加薪”,难免让人疑惑,这是“依法”还是“以权”?这至少让“并轨”的积极意义,在公众对加薪的“误解”中消失殆尽。这种不顾及民情的政府行为,还是官本位陋习的使然。虽然“帝王将相宁有种乎”早已不是问题,当一旦进入公务员序列,就能享受超国民的高福利的特权思想还是无处不在。因此,只要特权阶层自己觉得“合理”,就无需照顾社会情绪。而“并轨”和加薪,就真的合情合理并刻不容缓到必须“联袂上演”?
公众对公务员加薪是不是“误解”,还有待于对相关政策的解读和理解。但“并轨”丝毫没有触动既得利益者的“奶酪”,“并轨”弥补的差距被加薪重新拉开是不争的事实。而加薪在实现体制内“公平”的同时,无疑已经消解了“并轨”的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