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失控的小区才建“隔离墙”

2014年12月25日 14:06   来源:荆楚网   赵查理

  同住一小区,相煎何太急。在广州白云同德围的翠悦湾小区内,由于同一小区内有一片解困房,“富人区”物管及业主单方面修了一道铁丝网围墙,不让“贫民区”业主共享小区公共配套。近期又有住户集中投诉,而官方几次出手均未果。

  尽管小区被铁丝网隔离开来,甚至被冠以“富人区”和“贫民区”的旗号,但双方的矛盾却和贫富无关,而是关于公共配套设施如何使用。“富人区”将公共设施圈在自己这边,“贫民区”只能隔着铁丝网望而兴叹。这时,才能触及双方争论的核心——这座小区“柏林墙”两边缴纳的物业费不一样。

  也就是说,原来小区内相同的公共服务,两边的居民却要花不一样的钱,掏得多的一方自然心不甘情不愿,于是找了个依据走上了“隔离”的极端。另一方认为自己权利被侵犯,也通过街道办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开发商和物管公司则谁都不得罪,于是铁丝网“存在即合理了”。其实,在商品房和解困房混建的小区,经常出现这种一方过度维护权利的事情,而结果也很清楚,谁输谁赢都是彻头彻尾的零和博弈。

  民众具备权利意识,是一件好事,但为了维护个人权利,而不惜采用极端的手段,甚至伤害更大的公共利益,才导致本应互相宽容的权利,反而成了你死我活的矛盾,最后不得不求助于权力和法律做裁判。说起来,铁丝网两边的小区居民,既要妥善处理铁丝网,更不能结下恩怨,比较靠谱的办法就是走法律途径,重新确认各自的权利和责任。从长久而言,小区居民必须有自主的自治组织,这样才能大事小情都拿到桌面上议事和妥协,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拿小区内的公共服务来说,谁出钱谁享受谁维护,都可以写入自治规则中,这本是居民自己就能解决的事情。

  看上去,居民的权利失控,就在于身边没有维护小区利益的自治机构。这样一来,权利必然持续处于分裂甚至斗争状态,每双眼睛都警惕地盯着他人,斤斤计较于日益压缩的公共服务。可是,只有权利组织起来,才能够扩展公共服务的空间,每个人才活得舒心滋润些,而不是用铁丝网把自己和他人的权利分别“囚禁”起来,维权者得明白,无休的内斗对谁都没好处。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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