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建电梯尽孝”的私德与公德

2014年12月23日 10:22   来源:西安晚报   王传涛

  浙江诸暨的郦先生家住6楼,父母住5楼。早前,母亲腿上动过手术,上下楼不方便。郦先生心疼父母,便花几十万元装了一部直达5楼的观光电梯。因与规划审批的方案有区别,遭到邻居们的反对,“任性”的郦先生花了几百万元,加价将整个单元的房子都买下了。

  郦先生的做法引来极大争议,支持点赞者有,反对吐槽者也有。笔者认为,作为一名现代公民,最应当要在郦先生“私建电梯”的故事中明晰其中的“公德”与“私德”。如若将“公德”与“私德”混为一谈,恐怕永远也得不到一个合理的答案。

  孝,属于私德。百善孝为先,在孝的方面,郦先生可谓表现“完美”。母亲患腿疾,却住在五楼,自然是行动不便。安一部观光电梯,自然能够实现“一口气上五楼不费劲”的目标。更加上,在邻居们开始反对之后,郦先生又斥资数百万元,买下整个单元。为了完成尽孝,可谓再所不惜。此等精神,当然值得肯定。

  然而,不必讳言,乱建电梯,却违反了公德。一者,此住宅为多层而非高层建筑,无论是当初的设计稿上,还是相关规划与物业管理规定,都不会允许私自建电梯的现象出现;二者,电梯建成之后,定然会产生一定程度噪音问题;三者,低层住户的采风采光问题也将会受到影响;四者,小区的绿化已然受到了破坏;五者,该电梯直接让一楼一个车库无法使用。显然,私建电梯已经触犯了其他人的利益,同时还有可能是“违章建筑”。这显然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

  矛盾也凸显了出来——在私德领域无比高大上的孝道,在公德领域,却并没有得到邻居们的认可。笔者认为,如此尽孝,符合中国传统美德,却不符合现代社会的公共道德。郦先生的孝道已然过于任性,现代文明社会对所有居民的要求至少包括要对周边环境、周边居民充分尊重,这是群居时代的公民义务。不过,这件事最终还是证明了钱的能量是巨大的,用数百万是能够平息一些冲突与矛盾的。同时,花数百万是可以让公德在瞬间变成私德的:当整个单元都属于自己,尽孝就更加自由了。

  然而,不是每一个人都有郦先生这样任性尽孝的资本。当更多的人无法用钱来将公德的问题变成私德的问题,似乎只能更多地去选择遵守“群己边界”。所谓“群己边界”,就是我们有做事的自由,但做事不能影响到他人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不能影响到环境与秩序。

  由此来看,笔者并不是非常支持郦先生的做法。至少,在花钱买下整个单元之前,郦先生的做法中没有体现“群己边界”,也有一些忽略公德。如此语境下,我们似乎应该选择更为智慧和全面的孝道——必要的时候,尊重邻居们的权利,或是直接买一套别墅或低层楼房,也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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