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收”冲动不除,超载难以根治

2014年12月02日 06:51   来源:红网   张楠之

  2000年4月,交通部颁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这标志着全国治超工作全面启动。随后各地相继召开会议落实,出台管理办法,开展专项行动。然而,时至今日,“治超”的“文山会海”不仅没有压住超载超限,一些文件甚至异化为保护管理部门“创收”的工具。(12月1日澎湃新闻网)

  在《三国演义》中,魏国的司马懿很清楚诸葛亮的存在对于自己的意义,只要诸葛亮搞北伐,自己就会被重用,一旦北伐停止,他的处境就会很危险。因为,像司马懿这样一个并不输于诸葛亮的军事家,一方面朝廷不得不靠他来对付蜀汉的攻伐,一方面其拥有重兵又是对朝廷的潜在威胁,对于朝廷而言,此人战时可用,平时则须防范甚至在必要时应“兔死狗烹”。

  讲这个故事是想说明,有些事物是相辅相成相对而生的,当其中的某一方消失,另一方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而在此过程中,害怕失去存在的意义的一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会乐见对方的存在。如果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对方消失,那就约束自己的行为,就像司马懿主动避战或在关键时刻故意失误放诸葛亮一马一样。

  同样的问题表现在治超中,则是很多地方的执法者一边摆出严格执法的姿态,一边故意放任超载现象的存在。具体表现在,专项行动期间查处无比严格,处罚无比严厉,专项行动一过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罚款不卸货,交了钱可以继续上路,罚款单成了超载上路的通行证;搞出诸如“罚款用票”、“包季套餐”之类的名头,让治超成了创收和收取“保护费”的借口。

  很多时候,类似的“以治超为辅,以罚款创收为主”的现象在当地属于公开的秘密,甚至根本不是什么秘密,但无论是相关部门的上级部门,还是当地的主政者,对此似乎都无动于衷。上级部门或主政者对此类靠超载罚款“创收”现象的容忍,原因不外乎,要么是也可以从“创收”中得利,乐得眼只眼闭只眼;要么是奉行“有利益才有动力”的观点,唯恐管严了具体执法者无动力干活,导致其对超载的放任;要么是二者兼而有之。

  以上种种,始终没有脱离一个“钱”字。也正是为了这个“钱”字,各种道路上超载车辆比比皆是,因超载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比比皆是,甚至这死亡者中也不乏执法者,更不乏超载者自己。但这都没能阻止超载现象的泛滥。

  靠文件治理不了超载,在不能对执法者形成有效约束的制度保障下,也无法彻底杜绝超载现象。必须将权力最末端的执法者的权力也关进制度的笼子,对他们形成有效的监督,才望改善目前的治超状况。同时,也应在技术上想办法,像治理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现象一样,通过技术手段减少治超过程中的人为干预,实现治超新突破。制度的保障加上技术的突破,恐怕才是今后治超的最佳方向。

(责任编辑:年巍)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