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显示武汉国资委位列公司2011年的第五大客户。武汉国资委一年买了96.5万元的电影票,被戏称为“最爱看电影的国资委”。对此,武汉市国资委回应称,虽然偶尔也会组织下属企业职工看爱国电影,但也不可能看96.6万元这么多。由于已经过去了3年,具体情况还需进一步核实。(11月27日新华网)
平心而论,说武汉国资委花费96.5万元给干部播电影,笔者并不相信。按照96.5万元的总消费金额算下来,武汉市国资委每人一年要花1万多块钱看电影。而以国内院线的均价大概是50元/张计算(团购会更优惠),平均每个干部要看200多场电影。这个观影密度,恐怕专业的影评人士都要望尘莫及。试问,国资委干部有这个时间么?而且,在资讯传播如此迅速的当下,倘若真有其事,早就会在网上疯传。
当然,要说广州金逸影视公司在说谎,笔者更不相信。要想成功上市,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涉税事项的处理是否规范,是重头戏。因此,上市之前,企业都会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申报期内的财务报表,以确保万无一失。试问,在专业审计师反复对账的情况下,企业的收入出现这么明显的错误,可能么?
既然如此,那么96.5万花在哪?其实,无非是两种可能。一是给下属单位发“电影福利”。国资委相关人士曾回应称,“单位也会组织下属企业职工看爱国电影”。的确,国资委的角色定位是国资的“大管家”,其下辖的都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所属职工更是数以万计。如果真的给企业送“电影福利”,花费96.5万电影票,并不稀奇。另一种可能,则是公众最不愿意见到的——96.5万元电影票,以员工福利的形式申报,却没有惠及员工,而是落进了私人的腰包。
事实上,无论何种形式,武汉国资委96.5万买电影票都该被问责。倘若,国资委将电影票发给下属企业,则涉嫌乱作为。如今,政企分开已近20年,企业消费怎能让国家买单?显然,这是在乱作为;如果,96.5万元以电影票的形式中饱私囊,则相关责任人涉嫌侵吞国有资产,更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由此看来,国资委96.5万买电影票,也是一封举报信。纪检部门应该查一查,“电影国资委”演的是哪出,以给出适当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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