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流籍犯罪嫌疑人钟某富以及广东籍犯罪嫌疑人董某庆、何某明3人因涉嫌盗窃尸体罪,近日被北流市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了解,董某庆、何某明原为民政干部,买尸火化是为了完成“任务”。(11月2日《京华时报》)
俗话说“有压力才有动力”。但当交警罚款有任务、拆地搬迁有任务、钓鱼执法有任务、招商引资有任务、计生罚款有任务等名目繁多的任务,在部分地方、部分领导“权大于法”的“官念”作祟下演绎时,往往是官德跌碎一地,让人啼笑皆非。近日,广西北流民政干部为完成镇上殡葬火化任务,参与盗尸买卖的话题跃落纸媒报端,犹如重磅炸弹,引来了“口诛笔伐”。或许和笔者有同样的惊叹,一项国家推行多年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民生工程殡葬改革,何以出现买卖尸体的“黄牛党”?
其实,说到“黄牛党”就是俗称的“票贩子”。一般是指以暴利为目的,转手倒卖车票、戏票、球票、电影票等各类紧俏票的人。在北京行话叫“拼缝儿的”,而上海人称之为“黄牛党”。或许对报道中事件与之相称有点“名不副实”,他们的买卖不是为了“奇货可居”从中牟取暴利,而是为了完成镇上每个月都有的火化任务。由于当地盛行土葬,他们只好通过购买尸体去顶替这些已经死亡的当地居民火化“任务”。暂且不论买卖的钱从何来?其他地方的群众对亲人死后丢失有无怨言?就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应对之法,作为参与者有责任,是违法。那我们的主管领导难道就不该反思我们的工作么?就如涉案者交代“他们还专门向镇政府领导汇报,领导同意了这个方案的”。试问,这样的为官不为,上下“摸稀泥”的做法,除了玩弄法律法规与股掌之间,更是对政府在民众心中公信力的践踏,要有何用?真的不如早点回家卖“红薯”。
话又说回来,说到殡葬改革,在一些地方要一蹴而就的确并非易事。盛行土葬,不止是广东一地独有。虽然它是几千年来文明中国的陋俗,但也是一种民俗,国家因时因地出台政策,是长远之计。我们作为基层干部首先应该从自己的心底去接受、去改变。除了尊重风土人情,更得依法办事。但是董某庆、何某明身为民政干部,为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行政命令,买尸充数,或许他们面对指标、任务的确出自无可奈何之举。但在更深层次里却折射出部分地方、部分领导政绩虚荣病病入膏肓。两点为例,一是本地、本月没有去世的人咋办?二是买尸火化弄虚作假、本地达标、别地效仿,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又何为?势必陷殡葬改革于形势主义和“冰火两重天”尴尬境地。
一言以蔽之。“买尸火化”,再次凸显推行殡葬改革还“任重道远”。尤其是面对复杂的农村实际、风俗盛行的市县,除了对民众进行教育引导,采取操作性较强的奖励政策去让民众移风易俗;还亟待跟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地,不要让部分领导在动辄挥动行政大棒的“权本位”指引下,政绩观变畸形、偏离轨道;更不要让部分地方官员的膨胀权力观,美化不作为、乱作为。相信在法治化执政工作的前提下,一定能让基层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真正走上法治化轨道,杜绝像“买尸火化”这样荒诞现象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