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府常态化购买法律服务点个赞

2014年10月30日 07:55   来源:新民晚报   徐娟

  日前,山东省政府举行“高端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座谈会”,省长郭树清走进会议室,开口便问:“法律顾问来了没有?”当确认到场后,会议才开始。近3个月来,山东省政府每逢开会研究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合同审查、重大信访案件,必请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到场,迄今已有50余人次参与。

  资料显示,我国目前约有2万多名律师受聘担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顾问,占全国律师总数的1/10以上。“奉法者强则国强”,如果有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参与和帮助,政府决策就多了一种视角,多了一分思考,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也就多了一分保障。如何真正用好用足这种资源,进而提高各级官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才是关键所在。以往,一些地方政府聘请法律顾问,有的购买法律服务随意化,有的法律服务功利化,有时还可能沦为“可行性论证”的工具。更常见的是,法律顾问制度只停留在红头文件上、舆论宣传中、汇报材料里,并没有真正参与政府决策。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要想产生良好效果,不仅要对政府部门有硬约束,对法律顾问也要有硬任务。在保障权益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完善需求评估、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监督管理等机制,促使法律顾问始终恪守法治精神和坚守公正立场,服务公共利益和百姓福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徐娟 刊今日中国青年报 本报有删节)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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