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共决策当以人为本。这个“人”,不单指少数富人,更有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简单封杀电动自行车不能让人信服,以行政手段强迫单方付出代价并不公正。
近日,《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引起热议。《条例》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首次做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规定。对此,当地部分依赖电动自行车生活、工作的人群明确表示反对,甚至有快递员称如果“禁电”将立刻辞职。
“禁止电动自行车”,广州不是第一次提。早在2006年11月,广州就曾“禁电”,引起社会强烈反弹,连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也发声表示反对“简单封杀”。结果是既没禁止,也没放行,就这么拖着,一直拖到了今天。如果说当时的条件不成熟,8年后的今天,封杀电动自行车的时机就到了吗?
暂且不说法理上有无漏洞,仅从公众权利、民生与城市交通层面,简单封杀电动自行车就难以服众。道路资源是城市公共资源,应该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出行需求,私家车可以使用,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行人都应该分得一定的路权,这才算公平合理。早在1998年3月,广州就全面停止核发市区(旧8区)摩托车号牌,16年时间将摩托车全面禁住了,自行车道却严重不足,根本不能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眼下电动自行车又要禁止,将再度剥夺中低收入群体使用道路资源的权利,并将这些权利让给高收入群体,这岂不是变相“劫贫济富”?再者,一旦“五禁”,那些电动自行车要怎么处理?谁来补偿车主的损失?财产权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电动自行车不是一种简单的代步工具,它早已深深渗透到一些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商业活动中,如快递、饮用水、瓶装煤气、大米、报纸、函件等等送货上门。电动自行车不仅能够保障市民生活便利,也让市民享受到“高性价比”的生活。一旦封杀电动自行车,许多行业成本随之增加,不仅对行业发展有影响,市民支出也会水涨船高。
此外,封杀电动自行车只会让城市交通拥堵雪上加霜。广州城市之堵有目共睹,每到交通繁忙时段,东风路、中山路、黄埔大道、广州大道等各大主干道无一例外。这一方面拜城市发展、市民收入增加所赐,另一方面则是此前“禁摩”的结果——摩托车不能上牌,市民只能买小车。近年来,广州私家车数量增速惊人,最后不得不实行限牌上路。此次封杀电动自行车,同样会产生挤出效应、替代效应。这样一来,城市交通压力会更大,拥堵将更厉害,到时再涨停车费恐怕也无济于事。这是城市管理者愿意看到的吗?而横向比较,国内许多大城市都没明文禁止电动自行车,广州又何必“相煎太急”?
政府公共决策当以人为本。这个“人”,不单指少数富人,更有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简单封杀电动自行车不能让人信服,以行政手段强迫单方付出代价并不公正。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