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妈咪屋”无须等申报

2014年09月05日 10:24   来源:大河网   黄齐超

  为方便在职女工给孩子哺乳,今年初北京市启动了“妈咪屋”项目。昨日,北京市总工会介绍,北京市首批200间“妈咪屋”的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已启动第二批申报工作。目标是3年内将建成1000间“妈咪屋”。(9月4日《新京报》)

  乳房是女性不愿示人的隐秘部位,然而,选择母乳喂养的年轻妈妈常常面临在单位当众喂奶的窘境,她们只好羞赧地背过身给孩子喂奶。屡次修订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中,都提到了鼓励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设哺乳室”的必要性。遗憾的是,这一点,很多用人单位做得不够好。

  “背奶族”的尴尬,折射了我们关注女职工权益的短板。年轻哺乳期女性对于哺乳室的渴求,就像盲人之于盲道,残疾人之于无障碍通道,十分必要。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背景下,很多地方都会迎来生育小高峰,“背奶族”会更多,哺乳室更加重要。1993年版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中规定:有哺乳婴儿5名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哺乳室。然而,一项调查显示,仅7%的“背奶妈妈”所在的单位有哺乳室。

  令人欣喜的是,北京市总工会促建的首批200间“妈咪屋”的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已启动第二批申报工作。目标是3年内将建成1000间“妈咪屋”。保障年轻女性在公共场所的哺乳权,其实很简单,就是需要一个10平方米的哺乳室,和一些简单的设备。因此,我想说的是,有哺乳婴儿的单位,不必等齐5名“背奶族”,也不必等着申报第二批申请“妈咪屋”,自己就可以筹建一个简易的“妈咪屋”,服务于临时之需的哺乳期年轻女性。

  设置“妈咪屋”看似事小,但它却关乎对女性的尊重和对女职工的权益保护。让年轻妈妈到女卫生间给婴儿喂奶,或者无奈地“背奶”,这显然缺乏对其应有的尊重。很多单位都抱怨困难重重,无法提供哺乳室。其实,任何搪塞不设哺乳室的理由,都不是理由。用人单位对哺乳期的女性多一些关怀与尊重,不妨就从建“妈咪屋”开始吧。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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