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公安局刑警队抓获了一个以县处级领导住所、办公室为目标的盗窃团伙。然而,随着正阳县县委书记赵兴华被纪委调查,却牵出了案中案。被盗后,赵兴华在听完办案民警的汇报之后表示,“我这里是被盗了,但没像你说的那么多,就几千元钱而已!”随后,刑警队办案民警迅速修改了笔录——原本100多万的盗窃金额,变成了6040元。(9月1日《法制晚报》)
根据警方资料显示,该团伙借逢年过节之机,潜入县委书记、县长或其他领导干部住所、办公室实施盗窃,且屡屡得手。2013年8月,正阳县县委书记赵兴华因经济问题被上级纪委带走调查。接受调查期间,赵兴华供述其在住所内的100多万元现金被小偷偷走,而且小偷也已经被正阳县公安局刑警队抓获。但当纪委工作人员到正阳县公安局查阅案卷时却吃惊地发现:王胜利等犯罪嫌疑人的笔录上,关于赵兴华被盗窃的金额只有6040元。
按常理,一般情况下,人们失窃了较大数量的财物,总会抱着侥幸的心理报警,以期警方破案帮助自己挽回损失。可是,现实的生活中,就有这样一群人,在财物被盗后不敢报警,更不敢说出被盗的真实数字,由于贪官贪来的钱财总让人叫不响,他们最起码还知道有一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说法。因此有的贪官家中失窃,贪官却不愿报案,为什么?不是贪官不心疼贪来的金银珠宝,而是贪官怕报案容易落下破绽。因为那些钱财就像一枚随时可能引爆的不定时炸弹,会“拔出萝卜带出泥”。此时的贪官很无奈,他们的“招术”就是息事宁人,即使牙打落了也只能往肚里吞。正阳县县委书记赵兴华家中失盗百万却只说几千元估计就是源于这样的心理。
小偷能偷出贪官,说起来有点像“天方夜谭”的故事,让人匪夷所思。不过你别笑,这是活生生的现实。近几年来,媒体披露的贪官因被盗而失去人身自由的案例很多:比如,原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局副局长的赵俊正,因洗桑拿车内被盗30万元贿款不敢报警后被举报;原贵州省长顺县政协副主席胡方瑜在家睡觉,被小偷把裤子偷走而被查处;荆州市民政局原副局长易先华家被盗26万余元,但其家人报案称只被偷了5万元,后来这名小偷因另案被抓获说出实情让其案发;这次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县委书记被盗百万,却被办案民警改为几千元。这些频发的小偷偷出贪官的案件,难道只是茶余饭后的笑话吗?笑过之后更应该反思才是。
小偷“偷出”贪官,表面上看,像是贪官们“哑巴吃黄连”,但是不是也让我们的反腐“制度”尴尬、让相关部门的“监督”尴尬、让我们一些领导的“管理”尴尬?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上上下下一直喊着要强化监督,可是监督却总是“缺位”,流于形式,至少缺少“主动发现”贪官的机制和令人满意的监督效果。老是让小偷去做“反腐英雄”就让百姓寒心了。反腐不能总靠小偷“偷”、二奶“斗”、矿难“砸”、罪犯“咬”……试想,如果我们的监督制度能有效制约和监督官员的权力,还会有被偷了百万却改成千元的事情发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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