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烈士纪念日重在灵魂洗礼

2014年08月28日 08:20   来源:人民网   雷钟哲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京举行,审议反间谍法草案、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广告法修订草案等。其中审议的《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提出,将9月30日确定为烈士纪念日。今后每年9月30日,国家将举行纪念烈士活动。(8月26日《西安日报》)

  尤记去年10月1日,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来到天安门广场,与首都各界代表一起参加悼念烈士活动。当240名身着白衬衫、系着红领巾的少年儿童,在纪念碑下热情放歌,将银铃般的歌声献给祖国母亲的时候;当陆海空三军礼兵持枪伫立在纪念碑前,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等分别敬献的9个大型花篮一字排开,3000多名各界代表齐声高唱国歌的时候;当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收起雨伞,冒雨向革命先烈默哀致敬的时候;当少先队员深情唱响“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的时候,我相信这一场景,一定会使中国人心潮澎湃、激动万分。也一定由此想到,我们脚下的土地,就是由无数革命先烈开创的不同于别的国家的祖国。

  如今,为缔造和建设这个国家而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又有了一个国家公祭的日子——“烈士纪念日”。这是国家价值的深刻表达,这是人民群众的意望所系。有了这个庄严肃穆的节日,公民就有了集体表达的平台,国家就有了缅怀纪念的依托,当然会有利爱国情愫的孕育,当然会有利烈士遗志的继承。不然,忘记英烈割断历史,忘却国家的由来,甚至让新中国的成立和共产党的执政成为被质疑的问题,就有动摇共和国根基的危险。亦因此,这些年社会各界人士强烈建议设立烈士纪念日,愿望愈发迫切,呼声越来越高;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顺应民意作出决定,以法律形式设立烈士纪念日,无疑对于培养公民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创造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毋庸否认,这些年拜金思潮和逐利至上的负面影响,让清静如烈士栖身之处,也有了市场嘈杂的声音。有的地方的烈士陵园面目全非,要么成了搓麻的场馆和养鸡的场地,要么成了一次次展会举办的场所。嘈杂的会场淹没了“请勿喧哗”的警示,熙攘的人群惊扰了烈士的魂灵。那些为了人民解放,为了祖国需要献出宝贵生命的烈士,在他们创建的共和国里,却没有一块安妥亡灵的地方。究其原因,就在于纪念意识的缺失,就在于良知的泯灭和对烈士的冷漠。

  可是,一个没有英烈的民族是可悲的民族,一个遗忘英烈的民族,同样是可悲的民族。漠视英烈淡忘历史,不但注定会成为精神的侏儒,还会让前途迷失思维混乱,生出意识形态的怪胎。从这点上说,以国家名义设立烈士纪念日,就是一个十分重大的决定。其实,死者长已矣,身后再怎么备极殊荣,对他们有何价值?可对活着的人来说,却是精神世界的映照,折射着情操的高下。因此纪念烈士,就重在洗涤我们的魂灵。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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