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为了与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区别,业内称之为“新国十条”。
自1979年恢复保险业经营以来,其在国民经济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的首份《中国保险业社会责任白皮书》显示,2013年,中国保险业保费收入达1.72万亿元,居世界第四位。其中在农业领域,全年承保主要农作物11.06亿亩,三大口粮保险覆盖率均超过60%;赔付金额208.6亿元,赔付农户3367万人次。
我国保险业虽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其深度、密度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局限于“狭义保险”的范畴,拘泥于经济补偿和融通资本等基本功能,使得保险业在中国经济中的作用仍然有限。现代保险业对于中国发展是短板,是急需突破的重点。
如何将保险业的潜力释放出来,更好地服务经济,为产业转型升级和稳定社会作贡献,成为摆在监管层面前的一道新考题,而这次国务院针对保险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给出了最新的注解。如何挖掘保险业的巨大潜力,让其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贡献力量,“新国十条”指明了方向,赋予了保险业全新的定位与方式。它将保险业推至新的历史高度,力促保险与社会保障体系有机衔接,通过保险助推产业升级,运用保险体制创新公共服务。可以预料,超9万亿元总资产的中国保险业将在改善民生、推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大有作为。
“新国十条”为保险行业勾勒了保险业未来的发展蓝图,但纲领性文件落实到现实操作层面,未必能达到预期效果。发展农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巨灾保险等险种,发展现状还是不尽如人意,保险行业仍需加倍努力。面对新的功能定位,监管部门与保险企业都需要积极作出调整。就险企而言,“新国十条”指出了保险行业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想要走得更好、更远、更稳,就需要加强信用信息基础建设,加快产品、销售和服务创新,加强风险管理,真正实现有质量的发展。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农村金融时报》 李 静)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