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迈向“知识产权强国”

2014年07月14日 10:24   来源:文汇报   单晓光

  核心观点

  当前,知识产权制度在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创新的同时,一些专利流氓等知识产权滥用和异化行为也在侵蚀着世界的创新与经济。对此,我们也要高度警惕,坚决制止。同时,还应审时度势,争取在后WTO时代重构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话语权,充分利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弹性空间,最优化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早日实现知识产权强国的中国梦

  在日前结束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提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我国现阶段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人们注意到,这一提法是我国政府部门首次提出,意味着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已开启新一轮深刻变化,战略定位正在从成为知识产权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转向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经济强国的必由之路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GDP即将成为世界第一,但细看GDP构成,它主要依靠的是改革开放的制度红利所释放的劳动力、资源和投资优势所致。这种高度依赖劳动力、资源和投资驱动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已很难为继,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我们又到了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关键时刻,又到了转型升级的十字路口。

  2012年美国发布了《知识产权和美国经济:聚焦产业》报告,并调整了GDP的核算内容。2011年知识产权的经济贡献在美国GDP中达到了37%,贡献了近28%的就业,成为了其国家核心的竞争力,描绘出了一幅知识产权几乎占据了经济半壁江山的美国经济结构图景。无独有偶,2013年欧盟也发布了《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欧盟经济和就业的贡献》报告。2008至2010年知识产权对欧盟贡献了39%的GDP,就业贡献达到了35%。《2011世界知识产权报告—创新面貌的变化》报告也显示,拥有知识产权已成为创新企业战略核心,依赖于知识产权的知识市场日益增长,全球知识产权交易额的增速超过了全球的GDP增长率。

  由此可见,知识产权已日益成为重要独立的生产要素,获得了知识产权的技术知识才是社会所认可的创新,创新驱动的实质已转变为知识产权驱动。世界经济的发展正在进入“资源驱动—资本驱动—技术驱动—知识产权驱动”的升级版。

  世界经济的强国无不是知识产权的强国,建设知识产权的强国是经济强国的前提条件和必由之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3世界知识产权指数报告》显示,源于中国和来到中国的四种知识产权申请首次上升为世界第一,中国已成为世界知识产权数量增长的主要源泉。初步的研究也表明,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的经济贡献还不太高,但小荷已露尖尖角,呈现出蓬勃生机。这既是我们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挑战,更是我们的大好机遇。

  知识产权驱动实质是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驱动

  世界知识产权强国的经验表明,知识产权是当代世界经济增长的原动力,知识产权制度是实现经济增长重要制度保障,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则是这一切的具体表征和体现,知识产权驱动实质就是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驱动。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并最大化地提高其经济贡献,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唯一标准和路径。

  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是知识产权要素高密集性的产业,是创新最为活跃的产业。自主知识产权更是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一个重要方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也可以是传统优势产业,是赋予了创新活力的传统产业优势产业,中医药、传统知识等都可能成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都可以对国民经济贡献巨大价值,也可以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动力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可以并必须转化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这也是经济的转型升级本质。

  近年来,发达国家正在采取各种措施推动产业升级,形成多元化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上述美国和欧盟报告都显示出了其优化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结构,商标密集型产业的经济贡献率远大于专利和版权。《2013世界知识产权报告:品牌——全球市场中的声誉与形象》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品牌在全球创新中起到重要作用,对经济的贡献甚至大于专利和版权产业,揭示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优化经济结构。尽管我国的商标申请早于专利申请成为世界第一,但其经济贡献却远低于专利密集型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结构尚有极大的优化空间。令人欣慰的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报告也指出,中国品牌正以惊人速度进行全球扩张,中国品牌正在经历巨大转型,越来越多的公司正在设计和创造自己的产品,打造自主品牌。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是一个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再到中国品牌的进程。

  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重要环节

  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具有高增值性和风险性,高度依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了符合国际规则的现代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是,伴随我国创新能力的提高,知识产权事业的深入发展,在执法效果、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以舶来品为主的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中某些水土不服的问题也逐渐显现。我们应密切结合国情,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强化司法和行政执法措施,以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经济贡献最大化、可持续化为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最终目标。尤其需要呼吁的是,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和布局应以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为宗旨,但凡设立了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国家和地区无不以此为准则,要以知识产权产业聚集度和分布为依据,真正实现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审判专门化和效率化的初衷,千万不能将其沦为形象工程的陪衬。

  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是科研成果有效转化了的产业,更关注创新的结果。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是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我们要大胆创新,进一步完善财政、金融、产业、人才等相关知识产权公共政策,最大化地鼓励科技成果的转化。

  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也需要反思工业革命时代建立起的知识产权传统规则的异化现象。当前,知识产权制度在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创新的同时,一些专利流氓等知识产权滥用和异化行为也在侵蚀着世界的创新与经济。对此,我们也要高度警惕,坚决制止。同时,还应审时度势,争取在后WTO时代重构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话语权,充分利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弹性空间,最优化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早日实现知识产权强国的中国梦。

  (作者为国家知识产权咨询委员会委员、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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