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已发现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线索188件,已建议将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247名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副厅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18人,同时,立案查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30件40人。(6月30日《北京晚报》)
终于对“提钱出狱”这个刺痛司法公平神经的问题“动手术”,维护了司法公平正义,大快人心。同时,还查处了一批为“提钱出狱”开“后门”的“李鬼”,对有的法官和监狱官有一定震慑作用。相信,今后谁也不敢擅自给“提钱”的罪犯开“后门”了。
不过,从逻辑来推理,247名罪犯重新收监,应该是274件单独的“提钱出狱”案,可是被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只有30件40人,而且,到底涉及哪些案件,没有对外公开,令人费解,笔者认为,这个结果不能说服人。比如,对被重新收监的274名罪犯来说,究竟哪里违规,到底有没有法官违法,有没有监狱官充当“李鬼”,要公开透明,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接受公众的监督。
今年4月,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作出了实体条件限制,制定了严密的程序规定,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及问责。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检察活动,要严格对照《意见》要求,实行责任倒查,揪住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狐狸尾巴,把“李鬼”一网打尽,并不是什么难事。
而且,“有权人”“有钱人”之所以能够“提钱出狱”,毫无疑问他们买通了贪图钱财的法官或狱官,否则,监狱的大门不会轻易为其打开。也就是说,274名“提钱出狱”的罪犯只查出30件职务犯罪案件,非常值得怀疑。一者,不得不怀疑负责检察活动的工作人员的办案水平和能力;二者,不得不怀疑负责检察活动的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舞弊行为,否则,怎么只查出30件职务犯罪案件呢?
当然,也许有的“提钱出狱”案件被从轻处理,比如给个纪律处分了事,甚至关禁闭脱身,不论处分是否恰当,应该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的检验,接受舆论监督,否则,有的人被“罚酒三杯”事小,还会引发新的不公平,同时,也致使《意见》执行打折扣,并损害《意见》的尊严,而且,这同样是司法不公问题。
随着反“四风”问题的深入,中央纪委对违反“四风”的问题实行点名通报,赢得了舆论好评,也对各地官员产生了极大的震慑力。274名重新收监的罪犯,到底涉及哪些人,其中有多少件涉嫌失职渎职问题,有多少件不涉嫌失职渎职问题,要对外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当下仅仅抽象的公布30件职务犯罪案,是否查出其他职务犯罪案件,给公众留下了一些悬念,公众不会答应,也会引起不必要的猜疑。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