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的教师招不进来,招进来的很多又不适合当教师。”因为招考教师,四川省仁寿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张锦德已经跟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吵了好几次架”。原来,因为结构性缺编和年龄断层,该县不少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急需补充教师,却一直招不到合适人选。“这与现行的教师招考制度有关,最近几年,教育局和学校已经对招教师‘做不了主’了,教师招考大权掌握在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手中。”(6月30日《中国教育报》)
教师招考,教育部门和学校只能靠边站,没有话语权,导致需要的教师招不进来,招进来的教师很多又不合适,造成了矛盾,陷入了困局。怎么解决?笔者认为,教师招考,应该还权于教育部门,让教育部门和学校对招教师真正“做得了主”。
《教师法》和《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对教师的定位与要求都有明确的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因为教师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和专业性,教师招考必须慎重,应根据教师职业与岗位的特点,合理规划和设计教师招考标准、流程与考试考察内容。
但现在,许多地方招考教师的程序和标准几乎就是参照公务员考试标准,笔试考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对教育方面的考查也只是教育学、心理学等公共知识。很明显,这样的招考设计存在诸多缺陷,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等在招考中都没有得到应有体现。因为设计上“先天”不足,不能通过招考全面、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应聘人员的综合业务知识、学科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技能,这样招进来的很多人不能胜任教师工作也就不难理解了。如果招进来的人不能胜任教师岗位工作,理念陈旧、技能缺乏、方法简单、教育教学质量偏低,还何谈人民群众满意?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要“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招考这个门槛不能跑偏。俗话说隔行如隔山,教师招考应还权于教育部门,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的专业与专长,为教师招考“量身定制”不同于公务员与其他事业单位人员招考的办法、试题与方式,保证教育部门在教育人事管理中应有的话语权。这也是教育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
当然,还权不是抢权,更不等于专权。教师招考由教育部门主导,同样需要纪检、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规划、指导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追究责任,以确保教师招考的整个过程合理、透明,从设计到考核到录用都公平公开公正。也只有每一个职能部门都能突破部门利益的束缚,厘清自己的权力边界,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才能招到真正热爱教师职业、胜任教师岗位、掌握专业知识、具备专业技能的理想的人才。这是解决教师招考困局的难点,非教育部门一家之力能够改变,还需要有更高层的制度设计。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