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文明施工重点区域,新建出新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6月4日《扬子晚报》),相较满目苍夷的“满城挖”,“拉链路”让人略感慰藉。尘土飞扬的工地,抛洒滴漏的渣土车,不断开挖的“拉链路”,不仅造成城市资源的浪费,而且严重影响环境与市民生活出行,更暴露了“城市建设者”们的短视行为,重复建设所造成的浪费同样不可估量。
“满城挖”、“拉链路”是“城市建设者”们的短视行为无疑,但其背后除了“政绩”冲动,利益驱使,当然这更是一个市委书记或市长,就能决一座城市建设与管理走向的权力独大的见证,属于“拍脑袋决策”的杰作。
说“新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有点“小家子气”,第一,是指其局限性,意思是“我保证不挖,不能保证别人不挖”。虽然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加快,不挖是相对的,挖是绝对的,但也不能出尔发尔,朝令夕改吧?第二,缺少“一百年不落后”的气势,大楼“一百年不落后”,新修的路有什么理由早衰?我们既然明确了“满城挖”、“拉链路”深受老百姓的诟病,为什么不能将眼光放得远一些?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路越修越宽,楼越建越高,城市越发展越大固然是事实,但当我们回过头来看看,路修完了,问题也来了,不仅新修的路成为了天然的“拦水坝”,其他的老路,却变成了“燕塞湖”,而且天然气来了,电信来了,排水的也来了……结果你方挖罢他又挖,于是新修的路不仅没有给市民带来交通的便利,换来的却是尘土飞扬,渣土车洒洒滴滴。
城市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综合工程,需要多部门的协作,就应该站在城市发展的战略高度去规划,尤其道路是城市的血脉,牵一发动全身,“挖”就涉及到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绿化等各个方面,确实折腾不起。
“新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靠奖惩机制、人大政协监督还不够,不仅仅要向人民汇报成果,更应该在立项的时候,通过公示、座谈、论证、听证等形式,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建议和诉求,更要建立问责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做到“不得开挖”,挖了不白挖。城市建设才能成为千秋伟业,大气磅薄。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