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网络广告经营额达到638.8亿元,比上年增长了45.85%。网络广告对拉动消费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也存在良莠不齐、泥沙俱下的现象。少数商家通过网络链接发布虚假、违法、诈骗等不良广告,使消费者难辨真假,有的还造成了财物、精神等方面的损失。
这些不良广告不但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更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必须要加强防范、严厉查处。广大消费者对网站的链接广告要保持清醒的认识,不要被不良广告的虚假宣传蒙蔽,避免遭受损失。
互联网并非任凭不良广告野蛮生长的法外之地,对网络广告环境必须要加以净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对那些在网上发布不良广告的商家、网站,在给予行政处罚和经济制裁的同时,并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暂停产品销售、关闭网站、列入“黑名单”等重点监管措施,让他们付出应有的违法代价,以此铲除不良广告生存的土壤。(经济日报记者 丛然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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