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有8个身份证:自导自演“特殊身份”为哪般?

2014年04月24日 14:17   来源:荆楚网   闫佳琦

  日前,网曝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樊红伟为转移受贿资金办理了8个身份证。有媒体报道被举报者实际使用过4个身份证,其中1个曾5次改名,且4个身份证照片为同一人。长治市公安局透露正核实调查此事,被举报者目前仍在正常上班。(《新京报》4月23日)

  身份证制度由来已久,众所周知,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是维护社会安定,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需要,也是有效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也使中国公民移动更为容易,外出打工更为方便,更符合市场经济需要。同时也规定,每名公民只允许拥有一个身份证。

  这名警官,是通过何种手段、出于什么目的为自己办理了如此多的身份证,每个身份证是属于何种特殊身份,应该给百姓一个交代,普通居民每人有一个身份证就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的需要,笔者试问这位警官,八个身份证是如何获得,是否运用特权手段,还有无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这不由得让我们想到去年陕西神木县被称之为“房姐”的龚爱爱,当时被曝出持有4个身份证,她通过疏通关系,轻而易举达到了这个目的。然后方便置备房产等行为。所以我们也不得不怀疑,樊红伟也将这“八个身份证”当成自己不明财产的护身符,以此蒙混过关,逃脱法律的制裁。

  从1995年起,中央就要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婚姻、收入、房产、投资等个人事项。所以贪官而拥有多个身份证,就可以把不明财产转移到其他的身份证名下,真实的财产情况难以被发觉。所以这“八个身份证”只能证明樊红伟存在贪腐行为,而且可能数额巨大。

  前不久,国家公安部的一名副部长曾说过,绝不允许一人拥有多个户口、身份证。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樊红伟却被举报拥有8个身份证,数量之多令人大跌眼镜。此人作为执法部门,特权思维严重,知法犯法,必须加以严惩,笔者呼吁有关部门抓紧调查,给群众一个交代。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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