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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未老先衰”呼唤住宅维修机制

2014年04月16日 09:03   来源:工人日报   赵昂

  奉化塌楼事件已过一周有余,但关于楼房“未老先衰”的话题依旧在网上热议,许多人都担心,自己所居住的楼房,会不会存在和奉化倒塌居民楼同样的隐患。因为在上世纪80年代,城市人口大幅度增加,各地为了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又受制于当时的经济条件,不得不建设了大批砖结构的“快餐楼”,而这些楼房,是目前许多城市的老旧小区主体建筑。

  与发达国家私人住房动辄上百年的使用寿命相比,这些“80后”甚至“90后”楼房尚未走完“青春期”就“未老先衰”,变成危旧房屋。

  但是,这些楼房由于产权复杂,住户经济条件参差不齐,又无代表全体产权所有人的组织来协调多方,使得加固改建工程进展缓慢。就像这次的奉化塌楼,尚未等到改建的那天,大楼就轰然倒下。

  与许多发达国家城市多为“一户建”,即独立房屋不同,我国城市居民房屋大多为单元公寓式楼房,在发达国家一般被称为“合作公寓”。整个大楼的产权被分割,每一户皆有一部分,而大楼下的土地使用权也分属于所有住户,按照法律,楼房的维护事宜由代表所有业主行使权力的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

  新建的商品住房虽然不至于在短短20年的时间内就未老先衰,但谁又能保证这些楼房真的能在土地使用权的70年时效内不会“年久失修”?而等到70年后,在土地使用权续期之后,当年购房者的孙辈们,继承来的房屋是否能够安然屹立?

  在发达国家,公寓大楼会设有管理委员会,类似于我国的业主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承担公寓的维护责任,维修费用经管理委员会协调由所有产权所有人共同承担。但在我国,许多新建小区并无业委会,或者业委会形同虚设,而作为楼房养护的主要资金——住宅维修资金,由于种种问题,却大多处于沉睡之中。全国各地缴存的住宅维修资金已经破万亿,但使用率不足百分之一。在维修过程中协调所有业主的利益,满足各方诉求也并非易事。

  另外,发达国家的房屋业主,一般会为房屋上保险,即家庭财产保险,保障火灾、爆炸、雷击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房屋损失。房屋保险一般由屋主或住户投保,保险费率为0.1~0.2%,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按房屋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但是,这项保险在中国仍处于起步期,并无多少国人为自己的最重要的资产——住房投保,相关法规也处于空白状态。届时一旦住房出现问题,住房的开发商和施工方往往已经随着时代变迁而不复存在,业主将面临索赔无门的困境。而公寓大楼不论是大楼本身还是土地使用权,都是属于全体业主,协调所有业主出资来原地重建也难上加难。

  也就是说,破解公寓楼房“未老先衰”的关键之处,在于改进和完善当下的业委会和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机制,并将这一机制逐步覆盖到老旧小区,以此确保居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显示,中国自有住房拥有率接近九成。随着房价上涨房产升值,房地产在中国家庭资产中占据最大比重。公寓大楼里的一个单元房,往往凝结了一个家庭的全部心血。

  在国人的传统思维里,都希望能将自己一辈子辛勤劳动换来的房产,作为遗产的主要部分留给子孙。谁都希望自己留下的是一个可供后代安居的房子,而不是时时担心倾倒的危房。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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