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起航,认识也应起步

2014年04月09日 09:55   来源:东方网   堂吉伟德

  再过十几天,如果你接到“170”开头的手机来电,不要以为是骚扰电话,说不定是你朋友新换的手机号码。记者昨天了解到,由虚拟运营商推出的170开头的手机号码,本月下旬就将上市。随着19家虚拟运营商逐步完成测试,本月中下旬,阿里、苏宁、国美、迪信通等19家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的企业,也将陆续推出自己的资费套餐。业内人士表示,170手机号上线后,为吸引客户,预计资费更便宜。(4月8日《钱江晚报》)

  虚拟运营商指本身没有电信网络资源,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电信基础设施,对电信服务进行深度加工,以自己的品牌提供服务的新型电信营运商。在国外,自从1999年维珍移动公司作为英国第一家虚拟营运商以来,虚拟电信营运商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在国内,自2013年5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允许民营企业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中国的虚拟运营业务才开始起步。

  这一营销模式的开启,意味着移动通信垄断的行业有望被打破,大量民资的涌入,对于电信行业的利益格局,也能起到重新分配的作用。尤其是作为国内消费者来说,由于受移动通信行业的霸王条款之气太久,很希望虚拟运营商的涌现,能给整个行业带来颠覆性的改变,并因此有效激活竞争,从而让自身权利得到最大的体现。而即将出现的170手机号段业务,其流量可转赠预存话费有利息的模式,直接戳中了传统营运商的营销软肋,迎合了用户最为诟病之处,并让人对其前景产生了期待。

  就如同余额宝等对传统银行业的冲击一样,公众希望虚拟运营商的出现,也能像一条鲶鱼激活“一池水”,从而真正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让公众从中受到更多的益处。不过,跟支付宝时下受到的限制一样,没有母体的虚拟运营商如果不是以合作的姿态去参与,就可能被压缩在一个很狭小的空间里,如果基础运营商感到自身受到了威胁,那么就可能会影响两者之间的合作。

  故而,对于虚拟运营商的定位,必须是基于合作者而不是竞争者,才能对此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这既需要虚拟运营商对自身定位有一个明确的判断,也需要基础运营商对此有清晰而客观的看待,并意识到虚拟运营商于自己来说,是一个有益的补充。事实上也是如此,虚拟运营商可以给基础运营商带来三大好处,一是虚拟运营商为基础运营商提供了直接拓展特定客户群的途径。因为虚拟营运商的客户,从本质上讲还是属于基础运营商的基础资源;二是虚拟运营商比基础运营商更能促进移动数据业务的开发和推广;三是虚拟运营商一般都是以“补缺”者与基础运营商合作进入电信市场的。从国外的成功经验来看,合作才是虚拟运营商的生存之道。

  道理很简单,虚拟运营商没有自己的母体,借用的是人家的平台与资源,“人在屋檐下”就决定着其无法成为真正的竞争者,其只有以合作的姿态才能获得生存的空间,也才能在移动通信行业有扎根的机会。正是这样的现实性基础,才使得其作用相对有限。如果要成为真正可以叫板传统行业的竞争者,其必须要有自己的基础平台,而这恰是虚拟运营商和网络公司最大的短板,也是市场改革和政策调整面临的现实命题。而对于消费者来说,意识到虚拟运营商只是消费选项而非鲶鱼,才会在选择消费时更加理性而客观。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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