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和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行政改革蓝皮书《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报告(2013)》。蓝皮书调查显示,民众对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的建立,有很高的期待。(3月23日《新京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如何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的文章,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这显示出铁腕反腐的决心,燃亮了社会期盼。
然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无疑是改革中那块最难啃的“硬骨头”,因为它真正触及到了官员利益的核心问题。所以,为了不让官员财产公开制度陷入形式主义的“怪圈”,就应尽快通过立法层面将财产公开制度固化下来,为官员“晒家产”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使官员财产公开成为一种“顶层制度设计”。
首先,应建立信息核查机制。在官员财产公开问题上,首要的基础条件就是完备的信息系统,让财产无所遁形,让想瞒报者不敢瞒。这就要求整合公安、工商、国土、房管、银行、税务等部门信息资源,建立个人房产、银行、证券、出入境等信息系统共享机制,为财产公示核实提供技术支撑,以方便监管部门在这个“共享平台”上随时核查,从而确保官员公示财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其次,应建立公众监督机制。近年来,中央反腐败的力度很大,但仍然有少数人“前腐后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众还没有足够多的途径和方式来了解官员的重要信息,从而难于对他们实施有效监督。所以,要将官员申报的财产情况公开、透明地面向社会公开,让官员的私产置身于阳光下,接受公众的监督。同时,应完善公众举报、投诉机制,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提供便捷畅通的渠道。
最后,应建立法律追责机制。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作保障,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只能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落实在口头上的虚设。所以,只有通过法律法规等形式,制定对虚假申报、虚假公示的具体惩戒措施,比如给予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虚报、瞒报者和审查者付出昂贵的代价。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