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印发"反对食品浪费意见" 家常菜才能嚼出廉政味

2014年03月20日 08:09   来源:广州日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要求公务活动用餐主要提供家常菜和不同地域通用的食品,科学合理地安排饭菜数量,原则上实行自助餐。

  公务活动用餐中讲排场、比阔气、胡吃海喝、挥霍公款现象,一直荒诞而顽固地存在着。之所以说荒诞,公众视之如过街老鼠、深恶痛绝自不待言,有的还用实际行动“围观”公款吃喝,让饕餮之徒丢脸、丢官。局外人如此,局中人也未必甘之若饴、趋之若鹜,大吃大喝培养了多少“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干部,甚至还出现“酒烈士”,被动吃喝者有时也苦不堪言,也是坏风气的“牺牲品”。八项规定、扫除“四风”以及一系列规范文件出台之后,公款吃喝有所收敛,但也不时传出“杂音”,频见变通。

  “家常菜”概念出炉,当属务实之举。公务活动禁止用餐不近人情也不现实,粗茶淡饭的家常菜便是一种次优选择,既有地方特色,又益于健康,更是节约之举,也容易被公务人员接受。若以营养、健康论,一顿庆丰包子并不比那些山珍海味差,价格却有天壤之别,能省下不少公款,何乐而不为?一种制度困境是:过于精细,不免刻板、形式;失于粗疏,易被变通、穿越,就像当年“×菜×汤”之规定,终不免沦为摆设。家常菜亦有此忧,“家常”也要看谁的“家”谁的“常”。公务接待、公务活动用餐之规范、治理路径,由近及远,仍需三重“铠甲”护佑。

  一是公务接待规范。现行标准,层级较高的有《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国内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作出规定。一些地方也根据文件精神加以细化,譬如北京日前就下发《北京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于一个全国每年千亿级别的消费领域来说,需要比“条例”、“规定”等规范性公文更高级别的法律文件予以淬火、固化,提升刚性及抗“氧化”能力,戒掉“上百个红头文件管不住一张嘴”这个老毛病。

  二是财务制度革新。公款吃喝泛滥成灾,财务制度漏洞难辞其咎。假使违反规定、超过标准的公款吃喝无法报销、入账,或怕经不起公开之后的公众监督而有所畏惧,吃喝之风定当有所收敛。财政部前天发文,要求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必须公开。广州还要全国范围内率先晒“四公”,涵盖会议费预算。除了对外透明,对内还要规范——财务报销制度,公款吃喝的空间势必越来越窄。

  三是强化监督审计。监督是一项制度能否正常运行、执行效力如何的关键一环,缺乏监督必然导致制度“打滑”、“空转”。规范公款吃喝、公务消费,尚需把好监督这一关。国家审计署日前出台意见,表示将加强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审计署及时跟进,从审计监督上包抄,有助于制度坐实。

  一件件规定下来,一项项制度出台,公务支出、公务消费必将得到进一步规范,不过这一过程容易反复,需要重视。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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