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摊主指证 并不意味城管没吃霸王餐

2014年03月18日 07:30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张立美

  近日有媒体报道“昆明一城管科长吃霸王夜宵”。一摊主表示,该男子曾称“我是城管科长,我吃东西敢收老子的钱?这条街都归老子管”。对此,昆明官方回应称,调查组走访调查所涉12家夜市摊摊主,发现涉事科长确实存在酒后失态情形,但并无摊主指证其有吃饭不付钱的情况,以及“常年多次吃饭不付钱”的问题。(3月17日《南国都市报》)

  没有摊主指证城管科长吃饭不付钱,在法律认定上,的确可以就此认定和判定城管科长吃霸王餐问题不存在,属于虚假报道。但从事实真相层面讲,无摊主指证并不等于城管科长吃霸王餐的问题就一定不存在,两者之间不能画等号。

  实际上,纵然城管科长过去有吃霸王餐的经历,广大摊主也不可能拿得出证据来。吃霸王餐并不是赊账,除非城管科长当场与小摊贩因为吃霸王餐问题发生纠纷,否则留不下任何证据。从这个角度说,即使广大摊主站出来指证城管科长吃霸王餐,只要拿不出证据,仍然无法在法律上得到认定。

  最关键的是,城管科长吃霸王餐,这并不算是一个大问题,即使依法给予惩治,估计处理结果也不会太重,无非是城管科长支付吃霸王餐的费用,另外给予记过处分等,大概不会开除公职,更不会送进监狱。面对城管科长和城管部门的强权,小摊贩必然担心事后报复,这是人之常情,因而不敢站出来指证。

  可以说,无摊主指证就认定城管科长没有吃霸王餐,表面上是从法律角度解决问题,实质上是钻法律漏洞,靠权力欺压小摊贩。如果当地敢公开承诺,只要认定城管科长吃霸王餐,就开除其公职,并依照索贿罪等相关罪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彻底剥夺他可能报复小摊贩的权力,恐怕会打消很多人的顾虑,不排除会有小摊贩站出来指证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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