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领导干部住房现状分析与改革趋势

2014年03月05日 11:03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三、领导干部住房腐败典型案例

      当前我国领导干部住房腐败案呈易发高发态势,在此选取三例具有代表性的腐败案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领导干部住房腐败的基本状况,对于我们更好地分析原因与对策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一:河南省信阳市官员“违建别墅群案”

      2004年,河南省信阳市国土储备中心投资3000万元,收购了一宗40亩黄金地块。该地块被信阳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选中,原定的拍卖出让计划取消,将这40亩地一分为二:10亩用于建设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30亩建设处级领导别墅群。别墅分配给领导时,仅收取建筑成本,每套约20万元,而市场价值已超过200万元。

      经群众举报后,此案迅速引起信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处理意见。一是立即责成市纪委、监察局、廉自办组成调查组,迅速开展调查。二是责成市国土局就相关问题立即开展自查。在2008711日,信阳市政府公布了事件的查处结果,指出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在建房中存在着面积大、楼层低、价格低等问题,属于严重超面积集资建房。

       因此,对于“违建别墅群”问题,信阳市纪委作出五条处理决定:一、停止办理市国土资源局11位处级领导干部住房房产手续。二、责令该局党组就超面积集资建房问题向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写出深刻检查。三、给予该局党组书记、局长熊传明同志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参与集资建房的其他10位处级领导干部写出深刻检查。四、责令每户补齐应交的房价款。五、对该局严重超面积集资建房问题通报全市。

       然而,查处结果公布后,非但没平息“最牛别墅群”事件的争议,反而引发了新的质疑,不少群众认为这个处理太过“轻描淡写”,使当地党和政府面临信任危机,严重影响到群众对于政府工作的评价。这便需要当地政府认真研究和贯彻国家出台的关于领导干部住房情况的制度规定,并严格对官员的住房信息予以监管,防止再出现违规建设超标准住房等腐败问题。

       案例二: 温州“旧城改造购房门”

       2009323日,网友发帖举报,浙江省温州市部分官员和“关系户”利用特权和关系网,以8000/平方米的“暂定价”从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购到剩余安置房中的好楼盘、好楼层、好朝向的“三好房”,顿时成为众矢之的。并公布了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的一份内部文件,内容是“多余安置房按暂定价格销售给相关人员”的名单,名单中有49位旧城改建“指挥部工作人员”和94位“工作联系部门有关人员”,共涉及房屋面积23700平米。该市多个单位诸如局长、主任、院长、行长之类的负责人的姓名和身份都赫然在列。

  帖子透露,温州旧城改建指挥部领导利用职权将拆迁房中最好的顶层房、跃层房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为己有,主要操作如下:其一,温州市鹿城区大南门、信河街拆迁户拆迁了3-10年未安置的比比皆是,旧城对外讲安置房源不够,房子未建成,实际上旧城内部剩余房源很多,不是用来安置拆迁户用的,而是用来留给官员便宜购买,从中谋利。其二,高楼大厦建成以后,先把最高、最好的房子留给自己、亲朋好友或上级领导,再把剩余的让拆迁户认购,剥夺拆迁户选购最好房源的权利。由此,引发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    

      浙江省及温州市有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立案侦查,最终涉及温州市“购房门”事件的原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党组书记、副指挥吴权书于414日被温州市纪委双规。据温州市纪委调查,在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任职期间,涉嫌失职、渎职及其他经济问题。在“购房门”事件中,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违反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不按有关程序报批,擅自以温州市当年同一地块的市场价作为暂定价销售140多套安置房,销售对象其中有数十名市、县级领导干部及一批“关系人”,吴权书是该事件的主要责任人。造成这起“温州购房门”风波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漏洞:当地政府出台的20%的自留房规定。这种自留房政策的不合理,便容易造成部分领导干部以此钻政策的漏洞,为自己为本单位谋取私利,产生严重的住房腐败问题。

       案例三:深圳海关“福利分房案”

       20135月,有媒体爆出,深圳海关“为解决员工住房难问题”而修建的福利房——深圳海馨苑,不断有房源放租,并已有出售或准备出售房屋套现的案例。2009年海关员工只需要以20-60万不等的价格,就可以买到过百平方的福利房。但是现在公然以450万的价格叫卖,有人就说这明明就是特权房嘛。为此,一线记者走访了海馨苑附近地产中介,发现不少海馨苑的房子在售或者出租。地产中介说知道海馨苑是海关福利分房,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房产证,但是一样能卖。以地产中介的报价,海馨苑现在均价是4.5万一方,如果以最小的单位110平方计算,20万买入的房子,随便一转手就赚了400多万。

       虽然深圳海关回应称,海馨苑无论是地块,还是建设,都符合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建设改革若干规定,建设资金全部由海关自筹,但对于福利房是否可以买卖,对方表示一切按国家规定办事,还是明显违背国家对于官员住房相关管理规定的。

      深圳海关变为“福利房开发商”至少暴露了三个问题:其一,房改后福利分房的“尾巴”不仅没有割掉,而且还很长。据悉,深圳海关未享受过购房优惠的员工被全部覆盖,且尚未进入海关工作的人员,都已在保障计划之内。这种“全保障”现象说明某些部门、某些系统已经成为“独立的福利王国”,完全脱离了国家政策约束。其二,中央驻深圳单位这一特殊身份或许让深圳海关钻了监管漏洞,中央监管鞭长莫及,而深圳方面可能不敢管或管不了。其三,有关部门没有真正落实房改政策以及相关禁令。在笔者印象中,相关政策似乎就在当时热闹了一阵子,后来未见督查和落实。如果每一项住房政策落到实处,深圳海关不能也不敢为自己大建福利房了。绝不能让1998年房改政策和相关禁令半途而废,应该对全国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职工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查处。

      四、领导干部住房腐败产生的根源

      ()房价高涨导致住房压力增大

      近年来房价持续上涨是造成住房腐败的客观因素。一是部分领导干部负担不起高涨的房价,敢于铤而走险,谋取私利。二是房子已不再是仅仅作为居住使用,更是一种投资方式。花钱买房,比购买其他固定资产更具升值空间。不仅普通群众热衷于购房,领导干部同样把购房定位于一种积极稳妥的投资行为。

       ()领导干部住房制度设计不完善

      近年来领导干部住房腐败现象易发频发,与领导干部住房制度不完善有直接关系。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领导干部住房规定,但纵观这些制度规定,还是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缺乏普遍适用性。每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均衡,房价差距很大,硬性规定领导干部的住房标准难免有些过于绝对,缺乏较强的可操作性。二是大多数相关政策都只规定了官员的住房面积标准,缺乏更明确的住房条件界定,例如花费金额、装修条件、居住办法、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容易在执行中导致政策走形。三是这些政策导向大多重配给,轻退出。对于领导干部的住房的供给和使用,做出了很多明确的界定,而对其住房的退出和收回则少有明确规定,致使很多已经离开工作岗位或调任其他职位的领导干部仍然占有原来的房产。这种制度的不完善将直接导致执行的不合理,难免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起不到应有的政策效果。

       ()领导干部住房信息不公开

       住房腐败滋生蔓延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领导干部住房信息不够公开透明。官员房产信息的公开是是制约官员住房腐败的最有效措施,而现实情况是员房产信息不联网,不公开,纪检监察机关对官员的房产情况很难如实掌握,社会及公众更无法获悉领导干部住房真实情况,这些都为官员住房腐败滋生了生存空间。某些地方政府甚至抵制全国房产信息联网,这无疑使官员住房腐败的治理难上加难。

      ()领导干部住房缺乏监管

      在住房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领导干部借助于公权力的住房腐败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广泛性,干部住房腐败的形式和内容也随着形势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导致了在理论上对干部住房腐败的界定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加之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不均衡,还没有制定一个统一的领导干部住房监管制度,由于干部财产公开制度还处于试点阶段,对干部违规超标占有或建造住房查处规定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在我国政府对领导干部住房进行监督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后也都是予以清退收缴或重新配置,缺乏严格的惩治措施,这样就会使部分领导干部产生麻痹心理,敢于铤而走险,以权谋房。对于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的严重腐败现象,如果不予以严厉的制止,进行果断改革,就很难取信于民,也不可能获得老百姓真正的支持和信任。

(责任编辑:张无)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