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安排 不妨立法“一锤定音”

2014年03月03日 07:30   来源:长沙晚报   

  【新闻背景】

  “假日办并不是一个立法机构,每年所公布的放假方案并不是假日制度,只是根据国家制定的假日制度具体安排怎么放假。其实,假日办每次挨骂都有点冤。”1日,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议案信息发布会在京举行。此次全国两会中,蔡继明将向全国两会提交多项议案和建议,其中一份建议提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国家节假日制度。   (3月2日《现代快报》)

  节假日安排

  不妨立法“一锤定音”

  李忠卿  

  每年的几大节假日,从中央到地方层层下发通知,转发那千篇一律的放假通知,耗费了大量的人力与物力。这倒也罢了,只是放假的安排几乎年年都有变化,让人既不胜其烦,又跟着紧张,唯恐节假日的变化与个人提前做出的安排发生冲突。如果事先就有了国家层面的统一的规定,就没有那么多的担心,一些日程安排很早就可以做出决断。

  节假日的连休,涉及工作日与休息日的对调,其实这并非不可调和的矛盾,只要以一个固定的模式确定下来,不用换算大家就能知道节假日的具体时间。还有一个最笨的办法,就是在印制日历、台历、挂历时,直接将假期安排印制在上面,公众便一目了然。

  全国“两会”果真采纳了蔡教授的建议,对国家假日办也是一种解脱,既节省了行政办公经费,又可轻装上阵——不再干每年因假日安排不尽合理而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省却骂名。节假日怎么安排,在笔者看来,确实不妨由全国人大通过立法形式加以确定,“一锤定音”。

  节假日既已法定,执行重于安排

  张西流

  节假日年年做出安排,既是一种善意,也是一种无奈。因为全年法定节假日仅11天,对于公众来说,明显“不够用”。尤其是双休日被单位加班“侵占”现象非常普遍,带薪休假制度更是形同虚设,为了弥补公众假日“不够用”的缺憾,有关部门只得做出次优选择,挪用双休日,“做大”法定节假日。然而,带薪休假制度“营养不良”,却给法定节假日“吃补药”,非但治不了节假日被“侵占”的病,反而留下了公众不满意的后遗症。

  因此,法定节假日也好,双休日也罢,亦或是带薪休假制度,能否给公众带来实质上的福利,关键还是要看对相关法律的执行力,这不仅要看劳动监管部门的行动,也要看用人单位的行动,更要看假日办的行动。特别是,应强化假日办的监管职能。既然节假日均已法定,无须进行协调和调整,那么,假日办就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对节假日执行情况的检查上,重点督查各地、各部门对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使公众的假日福利依法得到充分保障。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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