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户口本母子同岁 6年改不了怎么转作风

2014年02月18日 09:38   来源:东方网   玫昆仑

  报载,14日,家住四川富顺县狮市镇复兴村一组的杨开富拿着自己和母亲的户口本说,“我妈竟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原来在2005年更换户口本时,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将手写的户口本录入电脑时弄错,让他母亲“年轻”了22岁,无法办身份证和享受农村养老保险。跑了快6年,也更改不了。(见2月17日的《华西都市报》)

  按理说,更改户口本的程序并不复杂,遇到这种情况,可向派出所提供原始出生证或相关档案,领取“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再到派出所、公安局签订意见,即可变更。如此简单程序,为什么错户口本6年改不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出了错,并不可怕,可怕是知错不改,我行我素,给群众带来麻烦、造成损失。

  错户口本6年改不了,一方面折射出民警不作为。在其位,当谋其政;在其岗,当谋其职。面对群众需要办的事,民警一拖再拖,这跟让群众“吃闭门羹”有啥两样?其背后折射出民警的服务意识差、责任心淡薄、办事效率低;另一方面折射出民警民生理念缺乏,不能把群众的利益放在服务的首位,不能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导致遇事推诿,拖着不办,伤了民心,也损害了自身形象。

  政府部门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人民警察为人民,对于群众的事,无论大小,都应该尽职尽责地办好,让群众满意。而今,错户口本6年改不了,乍一看,这是小事一桩,却折射出公安部门工作人员作风的大问题。试想,自己的过错造成群众利益受损,不及时纠正,还拖着不办,这不是不负责的懒散作风是什么?须知,因工作人员出错,导致该母亲没有办理养老保险,不能领取养老金,而农保局回复不能补领,这造成的群众利益损失由谁来弥补?

  值得一提的是,时下,群众“办事难”可以说是一种普遍现象。成都一位年过7旬老人比户口本上的年龄“年轻”20岁,因原始证明丢失改年龄遇阻;广东廉江市一位村民户籍资料出错,弟弟比哥哥大4岁,奔走6年还改不了。等等这些事例中包含的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的作风,与党中央转变作风的要求不符,与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要求不符。其背后折射出主管部门的监管缺位,导致权不能为民所用,自然为人诟病。

  去年11月,公安部提出把解决办户口难、办证难作为改进作风的突破口,切实解决办户口难、办证难问题。甚至还规定,“凡是被举报在办理户口业务过程中刁难群众、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追究责任。”不知这件事情被查实后是否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管追究与否,在作风问题上,都应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彻底根治作风病,否则,错户口本何止6年改不了?恐怕16年后还是改不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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