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兰锁:十八届三中全会 突出公平正义加强社会建设

2014年01月29日 11:1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加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与社会和谐稳定息息相关。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这是对人民群众期盼改善民生的积极回应。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地以民生问题为抓手,高度重视推进社会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当前,应在巩固成果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教育实践活动,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统筹推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这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

  加强社会建设,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决定》提出,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突出了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和民生事业发展。如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从政策上积极扶持、鼓励自主创业;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统筹推进医疗卫生综合改革,重点向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倾斜,鼓励社会办医,积极向健全全民医保体系迈进等等。

  另一方面,必须突出公平正义。目前社会建设的突出问题是没有构建公平合理的社会利益关系,只有通过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才能激发社会健康发展的活力。全会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作为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的核心内容。

  加强社会建设,还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建立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社会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一要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二要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统筹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特别要注意处理好新时期的贫富关系、干群关系和劳资关系,妥善处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利益关系,进一步完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排查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等,从源头上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止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让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范兰锁)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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