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纪委通报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其中包括此前舆论广泛关注的“大理州安监局采购清单出现路易威登等外国品牌”。大理州安监局有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网上的采购单属实,主要是因工作人员不知道LV是奢侈品牌,“稀里糊涂登记上的”。大理州纪委给予州安监局局长常建华党内警告处分。(1月19日《京华时报》)
在推卸责任的清单中,“不知道”、“不了解”和“稀里糊涂”成了新的“临时工”群体。因为责任者很清楚,“明知”和“不知”之间,在性质上有着根本上的区别,前者是故意行为,后者是无意行为。其潜台词是,上了一次当,接受了一次教训显然就知了。
不过,这样的解释很难让人信服,自然无以被人接受并放行。一方面,时下的人并非处在真空之中,对于很多新生事物,可谓“未吃猪肉也见猪跑”,何以会“单纯”得不知LV为何物?如果连小学生都知道LV的奢侈,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不知LV是奢侈”显然是最不高明的挡箭牌;另一方面,即便当事人真不知道LV是奢侈品牌,难道对其奢侈的价格也缺乏敏感性?奢侈品根本上还得造价格去终极体现,就如同曾一度要往奢侈品路线狂奔的茅台酒,所谓的高端大气有品质,最终就是“天价”的支撑。以“万元”为单位的LV,即便不知牌子的奢侈,也应惊叹于其价格的奢侈。
官网常PS,采购有“不知情”,之后的解释更是带来第二次伤害,暴露了权力的傲慢与无畏。究其根本,还在于其缺乏基本的底线意识。一则来源于勤俭节约的道德敬畏;二则源于对法规规章的制度敬畏。于前者来说,若权力者依然保以“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便会“先人后己”而注重民生,而不是“权力肥私”而极度浪费——三公经费如此,政府采购好此,豪华办公如此,拉链马路如此,重复建设同样如此。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跑冒滴漏”和挥霍浪费多一点,其他地方就会少一些。
于后者来说,正是对相关行为管控不力,对违规者的处理失之过软,才使得其无虑于行政伦理和制度要求。这其间除了对政府采购行为缺乏必然的约束和审查机制之外,同时治理的力度也不具有威慑性。什么东西该采购,什么东西不应采购,其具体的程序是什么,有没有对外进行干预,或者进行相应的集体审查和第三方监督等等,都是时下政府采购行为的短板。再加上对违规行为的惩戒机制近乎于“罚酒三杯”,或改进,或停止,或取消等做法,难以让行为人产生风险敬畏,其自然就会无所顾忌,并以“不了解”作为推卸责任,敷衍关切的幌子。
从某种意义讲,“不知LV是奢侈”解释,其性质比准备采购本身更为恶劣,此足以说明,当事人并未认识到自身的问题所在,并对外界的监督不以为然,下一次依然会犯同样的错误。事实上也是如此,“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的天价采购行为愈演愈烈,从抚顺市财政局采购七部iPod Touch4当做U盘,到苏州市交警部门采购iPhone4用作监控设备,从黑龙江省公安厅采购价值超过4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法院采购5万元的豪华电动按摩椅,当前者的教训未能成为后者的借鉴,当“天价采购”成为权力失控、监管失效的注脚之后,“不知LV是奢侈”的辩解就会成为制度性的讽刺。自然,谁来监控政府采购的追问,也是对谁来约束权力的强烈要求。
(责任编辑: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