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近来多个省份宣布除夕当天高速公路“不免费”之际,黑龙江省传出消息,称该省“拟定了省内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细则,预计除夕中午起即可实行”。一位黑龙江省有关部门了解情况的人士证实此消息:“何苦大过年的还让人交钱呢?”(1月9日《京华时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2014年的节假日放假安排,2014年除夕不再属于春节假,交通部门据此做出“除夕高速公路不免费”,也是在“依规办事”。但任何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除了尊重法理,也要适当考虑社会影响、公众主观愿望等人性化因素,唯有这样,注重规范、倡导秩序、弘扬正义的立法本意,才能得到真正落实。
黑龙江省“除夕高速免费”的决定,正是考虑到风俗习惯与民众意愿,给严谨法规留下人性化的端口,让公共决策收获了更多民众点赞。看看网上的热情言论,“这才是真正的人性化”,“黑龙江人民好幸福”,不就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老百姓口碑吗?过年时兴送红包,让我说,这就是政府给民众送来的一个最有人情味、最有热度的红包。对于构建和谐理念以及提高公信力,都是一种积极的推动。
就算是交通部门做出了“除夕不免费”的布置,但是别忘了,高速公路本就是社会公共品,公益性和公共性是其首要性质。所以,实施“除夕免费”,本就是对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公共精神的最忠实的践行和兑现。再者,国家规定了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但并没有明确规定不是假日就不能免费。“法无禁止即可行”,各地交通部门做出“除夕高速免费”,并无不妥,并不违规。说到底,免费与否,关键是地方政府有没有这个让利决心,黑龙江做了,这就值得嘉许。“节假日免费通行”是公共政策提供的温暖,让不属春节假期的除夕也能免费,不是更有公共情怀吗?
(责任编辑:周姗姗)